針對懶人包之回應 100412
各位同學好:
引述本版2625篇海棠學長說:關於如何看待罷免這件事情,它的意義不在於要達成實質
上的制裁以及讓幹事會難堪,而是看見學生對於學生會現實的不滿時,進而產生的權利
行使,形式上的指標意義不言而喻。
我認同這樣的說法,形式上的意義的確比實質上的效果更珍貴。
我要對罷免內容提出回應,在【學生會瀆職一欄表】中第二項【體育館旁球場修繕事件】
發起人認為:不向體育室取得施工正確資訊,私自扭曲施工計畫,其後公告此計畫將嚴
重影響學生場地使用權之聳動錯誤訊息,此舉不僅造成眾多學生恐慌,更毀謗體育室的名
譽。體育室許多老師對學生會感到相當不滿。
我的回應:
1.那時,取得的施工資訊皆是由體育室、總務處等相關單位人員提供,透過我們直接到
辦公室詢問或電子信件來往。資訊來自於校方,我們並沒有扭曲。
2.在公告相關消息之前,我們將會議記錄請體育室人員過目,看是否需要修改才公佈於
版上。但就此事,之前已與發起人說明解釋過了。
3.在處理球場事件關乎學生權益時,我們無法兼顧體育室老師情緒。況且體育室於上學
期末公聽會允諾開學第一周召開場地協調會,卻遲至三月中才召開,而且還是以各系
體幹會議召開,只發信通知給各系體幹,學生會也未接獲開會通知。
體育室老師因不滿學生就刻意隱瞞重要資訊,那不滿的該是關心球場的人!
如海棠學長所說:單看權益上的爭取,幹事會是否真的有聲有色呢?
在這一點上權益部該負很大部份的責任,除了權益的爭取不夠全面、不夠前瞻。
在凝聚學生共識部份,出了很大的問題,無論是在游泳館工讀生事件、機車停車位不足、
運動場地不足等議題中,很明顯,權益部只能表達某一群人意見,無法表達絕大多數人
意見。
無論罷免的狀況如何,都交由學生做決定。權益部照常運作,時間尚有一、兩個月,
會著手進行關懷專案、學生專車、機車外舍停車場配套措施討論、與議會合作的國際學生
論壇、與研學會合辦的郝市長與蘇貞昌先生的公共事務論壇。
以上
祝福大家期中考順利
政大學生會權益部 黃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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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4.201
※ 編輯: hypothesis74 來自: 140.119.14.201 (04/12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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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2:43, , 1F
04/12 22:4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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