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Easy] 被非版主使用者水桶的人通通都應該解桶
※ 引述《CleanSpurs (乾淨陽光清新)》之銘言:
: 這個道理很簡單,就好像有一天你跟別人在訴訟,
: 結果判你有罪的法官不是本人,而是他的雙胞胎弟弟,
: 這時候該判決一定沒有效力,所以那些被桶的應該要先被放出來,然後重審,
: 重新調查,由我組成的大法官團隊進行審判,
: 沒事的人申請P幣賠償,一個人發個兩千萬P幣就好!
其實我很想問
在PTT水桶這件事
會不會違憲?
妨害言論自由??
如果某人在監獄裡都可以寫文章刊登
那PTT有哪各版主或站長有權利可以限制一個人的言論自由或發言?
尤其PTT是一個學術的全民公開論壇。
請問有法律系的高手可以解答一下小弟的疑惑嗎?
此外看到阿扣ㄍㄍ的八卦後
我覺得自己超衰小
竟然在他服役前被他莫名其妙的桶了
只不過在NBA版跟Spurs2120嘴砲幾句無傷大雅的話
就被桶60天,一堆比我嚴重的也才桶30天
害我整個季後賽都不能發言
真是很不爽
說他沒私心挺他的U值軍團,我是真的不太能相信。
我想無辜的受害者不會只有我一個,
要站出來指證阿扣ㄍㄍ呀!
題外話,
席丹大師跟MOJS或是Jefa有沒有興趣去選NBA版主呀?!
我對NBA版主已經沒有任何期待,
只希望能做到公平公正這些基本的條件就好了!
--
※ 編輯: BlueSatan 來自: 122.116.229.29 (06/28 00:12)
→
06/28 00:11, , 1F
06/28 00:11, 1F
推
06/28 00:12, , 2F
06/28 00:12, 2F
→
06/28 00:12, , 3F
06/28 00:12, 3F
推
06/28 00:14, , 4F
06/28 00:14, 4F
我怎麼敢跟樓上的你比
你可是可以到處到敵隊的隊版嗆聲的猛人
號稱U值替補,不是嗎?
推
06/28 00:14, , 5F
06/28 00:14, 5F
→
06/28 00:15, , 6F
06/28 00:15, 6F
→
06/28 00:15, , 7F
06/28 00:15, 7F
小弟頭腦不夠清晰,
沒有EZ的幾位版主厲害
我說真的~~
→
06/28 00:15, , 8F
06/28 00:15, 8F
→
06/28 00:15, , 9F
06/28 00:15, 9F
※ 編輯: BlueSatan 來自: 122.116.229.29 (06/28 00:16)
→
06/28 00:27, , 10F
06/28 00:27, 10F
→
06/28 00:27, , 11F
06/28 00:27, 11F
→
06/28 00:28, , 12F
06/28 00:28, 12F
→
06/28 00:30, , 13F
06/28 00:30, 13F
推
06/28 00:39, , 14F
06/28 00:39, 14F
推
06/28 00:40, , 15F
06/28 00:40, 15F
推
06/28 12:49, , 16F
06/28 12:49, 16F
→
12/06 20:45,
5年前
, 17F
12/06 20:45, 17F
→
04/17 13:35,
5年前
, 18F
04/17 13:35, 1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