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組務有夠難看的
以下的發言只以個人身份(棒球群組組務)發表
不代表籃球群組小組長或是體育群組的正式立場
※ 引述《e04su3 (發Q)》之銘言:
: → angelmax :就是因為沒有回應才會在那跳針啊 -_- 04/24 00:26
: → angelmax :真的那麼反感鄉民出來發表意見 乾脆鎖推文算了 04/24 00:27
: 推 RJJ :你們要做的應該是在判決出來以後針對不滿意的地方上 04/24 00:27
: 推 RJJ :訴。而且你們不是在等組務回應吧,是在跟立場不同的 04/24 00:2
: → RJJ :人繼續爭論。 04/24 00:2
:
: 不合理情形都發生了 還要等判決?!
: 對不起 我不是峱種 這種遇到不合理鬼隱不發聲的行為 我做不到
板主跟組務都沒領薪水,也不可能被要求一上線就必須回應某件事
不過,我同意你說不需要等到判決就應該可以提出異議
畢竟組務的發言應為可受公評之事
但再重申一次,過去三天各位的立場已經說明得「很清楚」了
我希望的是重複的事情可以不需要一說再說
也不需要對於抱反對意見的人一再反駁
(雙方都一樣)
我建議當事人 ZIDENS 正式就「選後審查的合理性」在組務板向群組長提起抗議
事實上選前是否應該審查也可以討論
再加上審查的項目該包含哪些、選上的人被取消該怎麼處理等等
其實都可以討論
不過,就我個人的立場來說:
一、在沒有辦法確保一人一票之前,選舉前後的審查是有必要的
以我所舉的例子 #1Ars9jrl 來說
大家都同意該政見是惡搞的,而這樣的候選人一樣高票當選
組務這時候有兩種選擇:
積極作為:主動使用任免權不任命該當事人
消極作為:照樣讓該當事人上任,讓該板的選民自己承擔可能的結果
如果是實名一人一票的投票,所有的組務都會選擇後者
但事實上在 PTT 我知道有人可以動員、操控超過七十票
所以有些組務(比如我)會選擇後者,尤其在棒球板之類的大板
二、如果必須要審查,事後審查效率較高
原因很簡單
參選人數可能高達六、七人,惡搞的人可能根本選不上,審查他浪費時間
選上的人最多兩、三人,相較之下審查較容易
PS: 我沒有說此次事件的當事人 ZIDENS 為惡搞的意思
如果大家覺得「反正一定官官相護」「PTT 很黑」
我不會回應、也不試著說服任何人
: 推 daisyung :我覺得泰瑞老師在sportcenter要被桶了Q_Q 04/24 00:28
: 推 lingjj :大家先冷靜一下吧!等小組長正式做出決定後再說 04/24 00:31
: 推 unmeinohito :那邊文都好長 看不下去 04/24 00:32
: ※ 編輯: e04su3 來自: 111.252.193.102 (04/24 00:33)
: → angelmax :看到泰瑞王那篇我笑了 XD 04/24 00:35
: 推 kbw81 :請問RJJ 要怎樣罷免你們這些在亂的小組長?? 04/24 00:37
我不曉得耶,也許是直接向群組長提問?
我看其他群組的某幾個小組長不爽很久了
如果你知道該怎麼罷免他們,麻煩跟我說一聲
: 推 lingjj :要蒐集證據後向群組長申訴 應該不能直接罷免 04/24 00:40
: → lingjj :小組長還沒正式否決此案 所以還沒到可以申訴的程度 04/24 00:42
嗯,我不確定群組長會不會受理此案
如果有人(邁議是當事人 ZIDENS)要針對「選舉前後審查的合理性」提出異議
我不介意全文引用此文當作我個人支持在此次事件判決前提出的證據
(不過可能沒用就是了 :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 編輯: RJJ 來自: 140.113.209.4 (04/24 01:34)
※ 編輯: RJJ 來自: 140.113.209.4 (04/24 01:36)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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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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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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