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 ray002216

看板NBA作者 (Ray)時間3年前 (2022/09/13 23:33), 3年前編輯推噓31(31040)
留言71則, 3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1.參選人基本資料:(可至主選單:(U)ser->(I)nfo查詢) 擔任板主:沒有 登入次數:1094 有效文章:75 劣文數:0 2.參選人(含同一人持有之所有帳號)違規紀錄: a.兩年內是否曾受站規處分而被停權或宣告褫奪公權? (請至ID_Muliti、ID_Finance、 Violation等看板查詢) ( 0)否 ( )是,請說明: b.是否曾受組規處分?例如曾在組務各看板被水桶? 是否曾在國家體育場任板主被免職或被罷免成功? ( 0)否 ( )是,請說明: c.兩年內是否曾在籃球群組受半年以上之水桶處分? 是否曾在同一看板被板規處分達兩次以上? ( 0)否 ( )是,請列出紀錄並說明之: 但有一次沒注意到發特定記者的文章,要在標題註明,因此被水桶7天過,從此之後都很 謹慎看板規 d.是否曾在國家體育場發表鼓吹仇恨、對立之言論,或使用容易引發對立之暱稱、簽名檔 或名片檔,或是否持有以特定球隊、球員為攻擊對象的帳號? 或名片檔,或是否持有以特定球隊、球員為攻擊對象的帳號? (0 )否 ( )是,請說明: 但我也不隱瞞,我自己是詹酸,所以發新聞的心得感想有酸過LBJ e.若有其他足以影響使用者對板主信賴之紀錄者,請在此提出並說明之。 (0 )否 ( )是,請說明: 3.參選人過去管理看板或網路討論區的經歷,或其他參與本站公共事務之經驗 一片空白 4.參選人與NBA的關係、看球經驗或理解程度(簡單說明即可,不必寫論文) 國中時看到kobe帶領湖人拿下二連霸,從此喜歡老大和湖人,後來老大退休,迷上咖哩不 講理的三分球和漂亮的背後運球過人拋投 喜歡咖哩和老大,不喜歡姆斯,我有立場,但我會秉公處理板上事情 5.參選人之政見、對NBA板的期望及其他問題。 [請簡述你的個人特質] 答:隨遇而安,但不能接受黑箱,還有不樂見任何人過於權力大 [對於現在的NBA板有什麼看法?] 還不錯,但球迷間太多爭吵,大可不必 [你理想中的NBA板長什麼樣子?] 可以戰球員、球隊,看球戰球員、球隊很基本,只要不是謾罵或是造謠,我覺得很正常, 國外罵更兇 但不想看到球迷之間戰來戰去,戰到好像有殺父之仇一樣,看了傻眼 [你準備多努力讓NBA板朝向你理想的樣貌前進?] 現在多板主任職,且判決都是公開透明,希望能和其他板主一起討論努力 [每日上站時間與管板時間?] 每天上線08:00-23:00 管板時間大概會落在08:00-09:30,還有19:00-21:00 其他時間是上班時間和個人休閒時間 [本板罰則對你來說過重與過輕者請各舉列一處並提出你個人的理想作法.] 過輕: 希望取消減刑條款,因為現在又開始重新給予註冊新帳號,且判決都是板主們一起判決, 不會有太多一人獨大亂判,而且現在板規判決已經很寬鬆,覺得減刑條款沒必要,不然總 是看到特定id反覆進桶出桶 過重: 季後賽期間未滿150字退文,這點我想取消,未滿字數刪除水桶季後賽加重即可,退文等 於全站水桶,非常嚴重 [基於任何原因如果特定板友對你抱持敵意你會怎麼處理?] 無感,在ptt戰意前三高的板要當板主,一定有人討厭你,跟不認識的人計較太沒意思了 ,ptt不是全部 [自認沒錯的判決如果經申訴被組務打回你會怎麼看待及回應?] 判決絕對尊重組務,畢竟上面一定比我們有經驗 但我還是要補充,我上個月曾經跟群組長抱怨過#1Z0tu5SM (SP3_AllSport) 因為我個人特質就是覺得一個人權力不該過大,任何事情處理都希望有憑有據 [你會如何履行你的政見? 如果政見難以履行你怎麼做?] 目前沒有想法,但任何政見都會和其他板主討論 [如順利上任, 你開不開樂透?] 可以考慮,但我要先問一下味丹小組長,當初樂透被告事件後續發展再做評估 [你想投入板主一職的動機是什麼?] 看到檢舉區草有夠長,有些人趁板主消失狂發鬧板文覺得很煩 另外看到bobyacool 出來選,覺得嗯...希望能拉他下來 [你看到了板上需要改變的問題是什麼?會怎麼改?]   可以戰球員球隊,但不要戰球迷板友 最簡單就是板規投票,希望大家同意 [若上任了,短程規劃是什麼?] 希望能把檢舉板改成公開的,匿名檢舉才會是惡意報復檢舉,特別是有人被桶就一定瘋狂 檢舉其他人,希望不要看到惡意檢舉 實名制會讓大家看到是誰在亂 [若上任了,遠程規劃是什麼?] 希望可以戰球員球隊,但不要戰球迷板友 [若可以給你修板規,你會更改/新增什麼,才會覺得更合理更好?] 取消:減刑條款 新增:可以戰球員球隊(造謠謾罵除外),禁止戰板友球迷 [如果沒有選上, 做為曾參選過板主的板友你會怎麼使用本板?] 跟原本一樣,發發新聞,看到有興趣的文章就回一下,酸一下姆斯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70.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663083197.A.241.html

09/13 23:36, 3年前 , 1F
不熟這隻帳號 反正不是蹦跳仔就推
09/13 23:36, 1F

09/13 23:37, 3年前 , 2F
推 有人願意出來選是好事
09/13 23:37, 2F

09/13 23:37, 3年前 , 3F
推開樂透
09/13 23:37, 3F

09/13 23:37, 3年前 , 4F
原來你是跟小組長抱怨的那位XDD 很好啊,有想法就要
09/13 23:37, 4F

09/13 23:37, 3年前 , 5F
只要是正常人,就推
09/13 23:37, 5F

09/13 23:37, 3年前 , 6F
力行
09/13 23:37, 6F

09/13 23:37, 3年前 , 7F
反正不是阿咪就行
09/13 23:37, 7F

09/13 23:39, 3年前 , 8F
不支持檢舉板具名 具名會多一個可以戰的理由欸
09/13 23:39, 8F

09/13 23:40, 3年前 , 9F
檢舉版具名如果碰到N版就會被借刀殺人啊 值得討論
09/13 23:40, 9F
不懂什麼意思,因為現在都是多位板主一起判決,應該不太可能發生板主獨大 而且目前觀察,感覺群組長可以看到匿名是誰,不用送查詢,不知道板主看得到嗎? 主要希望板友們都看到,希望公開透明 ※ 編輯: ray002216 (1.200.70.104 臺灣), 09/13/2022 23:42:52

09/13 23:41, 3年前 , 10F
那是因為現在的版主是正常人 才會讓大家覺得該具名
09/13 23:41, 10F

09/13 23:42, 3年前 , 11F
太菜有點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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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42, 3年前 , 12F
具名的可行性必須建立在版主的公正上
09/13 23:42, 12F
※ 編輯: ray002216 (1.200.70.104 臺灣), 09/13/2022 23:43:10

09/13 23:43, 3年前 , 13F
版主應該是看不到 不然每次都要查ID幹嘛
09/13 23:43, 13F
以前看不到,但現在不確定耶,因為現在群組長看得到,板主群跟群組長之間聯繫應該很 頻繁,不知是否權限有沒有更改 但不管板主看不看得到,我的想法是板友都可以看到,不是讓少數人看到才是 ※ 編輯: ray002216 (1.200.70.104 臺灣), 09/13/2022 23:45:26

09/13 23:44, 3年前 , 14F
那你就必須確保未來版主都能制衡彼此啊XDD
09/13 23:44, 14F

09/13 23:44, 3年前 , 15F
N版選前有人料到他會獨大四年多嗎
09/13 23:44, 15F

09/13 23:45, 3年前 , 16F
我也支持檢舉版具名呀 但相關配套要做好不能濫權
09/13 23:45, 16F

09/13 23:46, 3年前 , 17F
匿名查ID真的太曠日廢時 還會助長很多超貼
09/13 23:46, 17F
真的就是這個原因,還有我上次跟群組長吵的那個原因,只有少數人看得到,根本不公開 透明 ※ 編輯: ray002216 (1.200.70.104 臺灣), 09/13/2022 23:48:19

09/13 23:58, 3年前 , 18F
記得這次群組長看的到是因為要調查檢舉版的事才開
09/13 23:58, 18F

09/13 23:58, 3年前 , 19F
的權限,之前是看不到的,等於期間限定吧
09/13 23:58, 19F

09/14 00:01, 3年前 , 20F
OK!就投你跟EZ78了,其他感覺不太行
09/14 00:01, 20F

09/14 00:12, 3年前 , 21F
湖黑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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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0:13, 3年前 , 22F
推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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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0:34, 3年前 , 23F
理性推
09/14 00:34, 23F

09/14 00:38, 3年前 , 24F
推一個
09/14 00:38, 24F

09/14 00:42, 3年前 , 25F
老大粉必須推 加油
09/14 00:42, 25F

09/14 00:53, 3年前 , 26F
09/14 00:53, 26F

09/14 00:54, 3年前 , 27F
只要不是姆咪都可以
09/14 00:54, 27F

09/14 01:00, 3年前 , 28F
GOOD!
09/14 01:00, 28F

09/14 01:02, 3年前 , 29F
推,我很多人都想選欸XD
09/14 01:02, 29F

09/14 01:07, 3年前 , 30F
想選版主先宣誓自己絕對不是姆咪
09/14 01:07, 30F

09/14 01:22, 3年前 , 31F
推一個
09/14 01:22, 31F

09/14 02:01, 3年前 , 32F
雖然很開心看到有人參選板主,但你誤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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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2:01, 3年前 , 33F
1.匿名資訊只有站長才看得到,我不可能即時獲得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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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2:01, 3年前 , 34F
名資訊,我又不是站長。只是我提出有調查報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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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2:01, 3年前 , 35F
,所以向站長申請後才取得近期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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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2:01, 3年前 , 36F
2.我已表達希望你能在SP3重新整理你抱怨的論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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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2:01, 3年前 , 37F
也願意另外回文,但還沒看到你後續回應。所以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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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2:01, 3年前 , 38F
會這邊答覆任何你在SP3陳述的內容,避免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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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2:02, 3年前 , 39F
但我個人非常不建議你把自己的臆測當成事實。
09/14 02:02, 39F
群組長您好,我並沒有把臆測當事實,我只是說以前板主們應該看不到,但後續看您的說 詞,應該可以看到匿名沒錯 而我看您對板上發生的事情都很了解,所以才說您跟板主互動頻繁,而且群組長跟板主們 互動頻繁也是好事才對 不然以前群組長都找不到人

09/14 02:28, 3年前 , 40F
不支持廢除減刑條款 減刑條款當初就是為了平緩累進
09/14 02:28, 40F

09/14 02:30, 3年前 , 41F
罰責的平衡 現在留下累進罰責刪減刑條款不符合程序
09/14 02:30, 41F

09/14 02:32, 3年前 , 42F
正義 現階段減刑條款已經行之有年 也沒什麼大問題
09/14 02:32, 42F

09/14 02:32, 3年前 , 43F
如果要廢除減刑條款 是否也該同時廢除累進罰責?
09/14 02:32, 43F

09/14 02:43, 3年前 , 44F
慣犯大多數年起跳 所以取消減刑條款處罰的不是慣犯
09/14 02:43, 44F

09/14 02:43, 3年前 , 45F
而是不小心違犯板規的一般人 就連pneumo都進過桶
09/14 02:43, 45F
哈囉OD大大,這是我的想法,給您參考看看 我覺得慣犯的定義是那種桶14天或30天兩犯三犯這種,出來之後乖三個月之後又反覆違規 進桶,但因為有減刑,所以他一直反覆引戰都沒事 像是pneumo或是我,不小心違規進桶,之後反而會注意板規不會再違規

09/14 06:08, 3年前 , 46F
不要像N版那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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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ay002216 (1.200.70.104 臺灣), 09/14/2022 07:18:49

09/14 07:15, 3年前 , 47F
就選你了
09/14 07:15, 47F
※ 編輯: ray002216 (1.200.70.104 臺灣), 09/14/2022 07:24:42

09/14 07:33, 3年前 , 48F
有立場沒差不要雙標就好
09/14 07:33, 48F

09/14 07:33, 3年前 , 49F
況且實習組長也會加入判決對吧
09/14 07:33, 49F

09/14 08:09, 3年前 , 50F
09/14 08:09, 50F

09/14 08:19, 3年前 , 51F
原來我是多的
09/14 08:19, 51F

09/14 08:43, 3年前 , 52F
支持亂源的還裝李姓中壢,噁爆lol
09/14 08:43, 52F

09/14 08:55, 3年前 , 53F
小妹妹乖 寄信字要打對啦 還有查錯了喔 嘻嘻
09/14 08:55, 53F

09/14 09:12, 3年前 , 54F
加油
09/14 09:12, 54F

09/14 11:44, 3年前 , 55F
推個 正常人
09/14 11:44, 55F

09/14 11:57, 3年前 , 56F
09/14 11:57, 56F

09/14 14:07, 3年前 , 57F
09/14 14:07, 57F

09/14 14:31, 3年前 , 58F
推 不要n版那種惡人都推
09/14 14:31, 58F

09/14 15:05, 3年前 , 59F
柯粉推
09/14 15:05, 59F

09/14 17:33, 3年前 , 60F
09/14 17:33, 60F

09/14 18:18, 3年前 , 61F
我再問你個問題 這串推文有戰板友的言論 如果給你新
09/14 18:18, 61F

09/14 18:19, 3年前 , 62F
增板規 這些人在違規標準的行列中嗎?
09/14 18:19, 62F

09/14 18:20, 3年前 , 63F
不是說回頭處罰這些人 我只想知道以你的標準 上面某
09/14 18:20, 63F

09/14 18:21, 3年前 , 64F
些人的言論算是戰板友嗎?
09/14 18:21, 64F
沒有耶,這篇推文我個人看法沒有戰板友,頂多算是不友善,但沒有敵意惡意 ※ 編輯: ray002216 (1.200.70.104 臺灣), 09/14/2022 18:33:29

09/14 18:39, 3年前 , 65F
那戰板友的標準是如何去界定? 誰是板主誰自由心證嗎
09/14 18:39, 65F

09/14 18:40, 3年前 , 66F
你這樣的板規不會變成未來的板皇御用板規嗎?
09/14 18:40, 66F

09/14 18:41, 3年前 , 67F
不友善和敵意惡意是根據什麼字詞或是立場判斷?
09/14 18:41, 67F

09/14 18:42, 3年前 , 68F
中介法之所以是惡法 就是它不完善而且界定不明的審
09/14 18:42, 68F

09/14 18:43, 3年前 , 69F
察標準
09/14 18:43, 69F

09/14 18:45, 3年前 , 70F
要新增規則前 務必要先想清楚它的判斷標準是否有一
09/14 18:45, 70F

09/14 18:45, 3年前 , 71F
制性 而且不會因為管理者不同而有很大的浮動可能
09/14 18:45, 71F
如果有幸當選,這就要和其他板主討論了,現在絕對不是一個人說的算,而是板主群討論 ,且判決都是公開透明了 ※ 編輯: ray002216 (1.200.70.104 臺灣), 09/14/2022 19:35:52
文章代碼(AID): #1Z8AAz91 (N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