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沒有球員薪水是給兩階段式的????????

看板NBA作者 (三個奇蹟可以卡住你的馬)時間6年前 (2019/04/19 20:45), 編輯推噓4(400)
留言4則, 4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Zutter77 (豬排咖哩)》之銘言: : 至於有沒有可能發生bonuses的錢比球員本身簽的合約薪資還高的狀況? : 目前是不會的,因為CBA規定bonuses最多只能是合約總額的15%,且合約總額包含bonuses本 : 身。 在那個GM還不需要懂那麼多數據,CBA也不需要這麼多條款的美好年代, 球員激勵條款比基本薪資高是有可能發生的。 一個例子,公牛第二次三連霸最後一年開給小蟲的合約。 在這一年之前公牛給小蟲的合約是9M,要達成三連霸留下小蟲是必要的, 合約也不太可能低於前一年的數字,但是1996-97球季小蟲的出席率實在太差, 只出賽55場,缺席的27場,5場因為頭撞裁判被禁賽,11場因為踢場邊攝影師。 雖然禁賽不用付薪水,但是也讓小蟲成為陣容的不確定因素。 因此1997-98開季前,雙方最終達成的協議是基本薪資3M~4M(也有數字指4.5M), 含激勵條款最高可達10.5M的合約,其中在達成59場出賽後, 之後的每一場小蟲可再拿到185k,一整個時薪制的概念。為了口袋著想, 這一季小蟲很安分的出賽80場,拿到3.9M的激勵獎金。最後那季薪資約9M, 基本薪資與激勵獎金各佔一半。當然這樣的合約不會再現行CBA下重現。 同樣的CBA世界奇觀,公牛當年還有另一個,只能說Jerry Krause是個 讓人頭痛跟痛恨的生意人,而唯一讓他吃癟的只有Jord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59.1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555677947.A.907.html

04/19 20:52, 6年前 , 1F
頭撞裁判XDD
04/19 20:52, 1F

04/19 21:15, 6年前 , 2F
敲碗想聽Jordan 如讓他吃了哪些鱉
04/19 21:15, 2F

04/19 21:42, 6年前 , 3F
有印象
04/19 21:42, 3F

04/19 21:43, 6年前 , 4F
那16場比賽怎麼聽起來怪怪的...
04/19 21:43, 4F
文章代碼(AID): #1SkSBxa7 (NB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SkSBxa7 (N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