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Woj:目前Wade最接近與公牛達成三年協議
※ 引述《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之銘言:
: 很多人在問為什麼不開3年以上約
: 其實前幾篇的推文就有解答了 就是36歲條款
這篇看到這裡就可以打住了,因為沒人開三年約的原因不是這個。
over-36 rule規範的只有四年以上的合約,三年約是不會被限制的。
例子很簡單:
1.Dirk Nowitzki在今年跳出的這份約是三年約,而他現在已經37歲了。
2.Tim Duncan在2012年也簽下一份三年約,合約結束時他39歲。
所以Wade的這個案例跟over-36 rule完全沒關係
要繼續聊條款內容的可以移駕至NBAGM版,這篇本文跟推文很多地方錯很大...
還沒150字嗎?那來講一下這條款的精神好了
簡單來說,這就是為了防範球隊鑽漏洞開出超出空間的合約。
舉個例子,假設昨天馬刺要簽 Pau Gasol,他想要一份三年60M的合約
但是馬刺的空間只有15M,怎麼辦呢?於是我們家的年度GM Buford就想到了一個方法
他開了一份四年60M的合約給Gasol,而他在第三年結束時宣佈退休,最後一年薪水白領
於是實際上馬刺用15M的空間開出了三年60M的合約
over-36 rule是要規範這樣的行為
喔對了,為什麼要說昨天,因為今天是Gasol的36歲生日,切合時事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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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算不是重點,重點是你實際上超出了自己空間可以用的額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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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剩下一半很複雜,我是覺得寫出來沒人會看,不實用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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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領薪水就有算空間,但算不算空間不是重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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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建議你當作上篇沒看過,因為要更正起來很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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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空間是一回事,問題在於你簽到了一個原本簽不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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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搞錯年限,然後寫最後一年是不佔空間的,這兩個都是大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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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沒有怪啊,因為討論的是為什麼沒人開給Wade三年約,跟over-36有什麼關係?
※ 編輯: spurs2120 (180.217.147.4), 07/07/2016 00: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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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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