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助攻這個數據是否應該修正已回收

看板NBA作者 (ˊ_>ˋ)時間10年前 (2013/08/13 03:04), 編輯推噓-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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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pks (123456)》之銘言: : 以現行規則而言 : 助攻=傳給某球員後,沒有下球就直接投進籃框 : 當然NBA的判定標準比較寬鬆 : 這點暫不討論 : 我想討論的是其他方面的修正 : 以助攻的意義而言 : 應該是 : 1.創造出得分機會,而且把球送到有得分機會的人手上,然後進球 : : 例如打低位把球傳到弱邊空檔、切入吸引包夾傳給有空檔的人 : 2.並未創造得分機會,但發現有人有空檔(或miss match)傳到他手上,然後進球 : : 例如組織時發現隊友空手跑位出現空檔,成功把球送到低位讓中鋒打掉 : 3.傳到別人手上,雖然沒有空檔,但靠自己能力進球 : : (目前我只想到這些,歡迎補充) : 以目前的助攻數據而言1=2=3 : 但是衡量一個球員的傳球或組織能力而言 : 應該是1>2>3 我簡單回一下就好 同樣每場10助攻,切入型的後衛並沒有比傳統後衛來的優秀 切入、投射、傳球,這是我們常說的「三脅」,這是基本的技術 對方害怕你切入,退一步或是包夾,只會讓你有投射跟傳球的機會 對方害怕你投射,上前防守或包夾,只會讓你有傳球的機會 對方害怕你傳球,防守內縮,只會讓你有投射的機會 如果以你這樣分類,Stockton大概就輸給Nash了,你真的覺得Nash超越了老史嗎? 要細分助攻模式是無所謂,但是不能幫分類下權數 畢竟每個球隊有不同的進攻模式,他們偏好哪一種自己心裡有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26.105

08/13 04:03, , 1F
這不是討論哪種控衛好,而是怎才能更表達助攻的意義
08/13 04:03, 1F

08/13 07:42, , 2F
還好只是在這瞎討論不太會亂改。
08/13 07:42, 2F

08/13 09:06, , 3F
那得分也要改成 真的很準和賽進的分數要不一樣
08/13 09:06, 3F

08/13 09:37, , 4F
三分線勾射改成4分
08/13 09:37, 4F

08/13 19:15, , 5F
維大力??
08/13 19:15, 5F

08/13 21:26, , 6F
下面有寫說怎麼定義可以再討論......
08/13 21:26, 6F
文章代碼(AID): #1I2J777F (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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