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KONAMI的新音G MUSECA
看板MusicGame作者asakimax (RoSE FaNTASIA)時間8年前 (2016/02/27 01:43)推噓16(16推 0噓 13→)留言29則, 19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其實個人剛才在C洽這篇微爆氣..
MUSECA真的從一開始就很不受人喜愛
即便他把課金轉蛋這回事在正式版本拔掉
但是如果真的要深入玩他會比SDVX還要有趣
可以自己決定自己可以多高分
可以把血撐高提高過關率
可以舔各種妹子
可以期待Illil什麼時候會用熊本腔...離題了
即使你都不喜歡上面的東西
那你也可以不選任何角色,他就是一個一般的滿分100萬的新遊戲
...但是這就沒有樂趣了
MUSECA的醍醐味在於"用角色改變遊戲體驗"
與SDVX的"用Effect改變音樂"其實有種微妙的類似
※ 引述《e04su3no (鋼鐵毛毛蟲)》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_Chat 看板 #1Mphlb4u ]
: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看板: C_Chat
: 標題: [閒聊] KONAMI的新音G MUSECA
: 時間: Thu Feb 25 16:31:30 2016
: 放假閒閒沒事幹想說去中壢新都市打個好久沒玩的SDVX
: 一進去發現擺了2台陌生的機台
: 查了一下是KONAMI的新音G
: 好像是一月時登入台灣的?
: 網路上找不到太多討論的文章
FB至少兩個社團,雖然水量不大。
: 反正第一道免費又有沒打過的日向美新歌就玩玩看
: 先取名
: http://i.imgur.com/WecD3Bj.jpg
: 然後是教學模式
: 檯面上的的5格圓盤能壓和左轉右轉
: 下方還有一個腳踏板
: 目前看來難度是1~15
: 後面還有一個O世界不知道是什麼 可能是階段考?
這個遊戲目前沒有段位。
你能打出優評的最高樂曲等級,會成為你第一首能開到多少等級樂曲的依據
一般的話第一首只能選到7等,第二首11等
角色或樂曲世界以一般手機遊戲的術語來講也就是"屬性"
然月重回復,魔鬥重分數,機煌重角色強化,電愛重角色樂曲解禁,神未平衡向
: 先打一首簡單的試試看 LV4
: http://i.imgur.com/GEFnHPu.jpg
: 嗯太簡單了
: 接下來進入技能卡片教學 不過我完全看不懂 直接全自動
: http://i.imgur.com/BCMuv5P.jpg
: 再來首LV7 還是很簡單
: http://i.imgur.com/OwJa7h4.jpg
: 然後想說最後一首了直接跳LV11的BAD APPLE
: http://i.imgur.com/d3qTwej.jpg
: 譜面雖然不難但是鍵位不熟奮戰1分鐘後被關門 囧
: 3首速度都是X2.0
: 順道一提我SDVX只有弱弱的瞬光
: 老手應該可以直接打後面的難度
: 稍微玩一下可能是因為施力不當
: 打個2首手就有點痛 然後腳要一直放在踏板上預備有點累
: 感覺沒什麼新意無論是旋轉還是腳踏都不是什麼新玩法
: 可能以後跟SDVX有連動歌曲會玩一下
: http://i.imgur.com/ZB4ZuLA.jpg
: 再到隔壁的SDVX現在竟然有一道80的選項 WTF
: 後來查一下才知道額外30是買卡片 以前只能去日本買
: 然後太久沒玩連LV13都打不過了 哭
: 不知道雷亞的新AC中壢有沒有機會擺阿
我覺得啦
這遊戲即使各種中二設定
現在網路上也不少資源能查
甚至還有大大願意花時間寫中文wiki
我還是覺得MUSECA是一個還可以玩的遊戲
前陣子的推特活動
也引起製作團隊決定把這遊戲修得更好的想法
(但話說回來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做好...)
所以有了Renovation,跟玩家說我們要大改。
角色不好拿? 我們要放角色副本。
曲子介面難看? 我們修成大家看得懂的東西。
角色技能太麻煩? 自己決定你要怎麼養。
雖然真的看起來就是手機遊戲那一套。
但是也沒有到有強角就一定有好分數,這遊戲要拿高分要付出代價的。
可能會有人覺得我在捧這遊戲。
然而我要說今天要不是JAEPO講了那一堆Renovation,
我還不會對MUSECA還有這麼大的期待。
至少目前MUSECA還不會像未來樂器那樣真正的被放生。
音樂遊戲最悲慘的情況,就是他再也不更新。
就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15.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usicGame/M.1456508598.A.600.html
推
02/27 02:58, , 1F
02/27 02:58, 1F
→
02/27 07:16, , 2F
02/27 07:16, 2F
推
02/27 11:01, , 3F
02/27 11:01, 3F
→
02/27 11:01, , 4F
02/27 11:01, 4F
推
02/27 11:13, , 5F
02/27 11:13, 5F
推
02/27 11:14, , 6F
02/27 11:14, 6F
→
02/27 11:14, , 7F
02/27 11:14, 7F
→
02/27 11:14, , 8F
02/27 11:14, 8F
推
02/27 11:49, , 9F
02/27 11:49, 9F
推
02/27 18:51, , 10F
02/27 18:51, 10F
→
02/27 18:53, , 11F
02/27 18:53, 11F
推
02/27 19:37, , 12F
02/27 19:37, 12F
→
02/27 22:32, , 13F
02/27 22:32, 13F
→
02/27 22:33, , 14F
02/27 22:33, 14F
推
02/28 12:20, , 15F
02/28 12:20, 15F
推
02/28 21:35, , 16F
02/28 21:35, 16F
→
02/28 21:35, , 17F
02/28 21:35, 17F
→
02/29 00:01, , 18F
02/29 00:01, 18F
→
02/29 00:02, , 19F
02/29 00:02, 19F
推
02/29 00:13, , 20F
02/29 00:13, 20F
推
02/29 02:21, , 21F
02/29 02:21, 21F
→
02/29 21:38, , 22F
02/29 21:38, 22F
推
02/29 21:53, , 23F
02/29 21:53, 23F
推
03/02 14:10, , 24F
03/02 14:10, 24F
推
03/02 16:05, , 25F
03/02 16:05, 25F
→
03/02 16:05, , 26F
03/02 16:05, 26F
→
03/03 18:04, , 27F
03/03 18:04, 27F
推
03/06 01:22, , 28F
03/06 01:22, 28F
推
03/13 19:29, , 29F
03/13 19:29, 2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