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台灣募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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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X9 ( 佛曰: ....) 看板: MenTalk
標題: Re: [建議] 台灣募兵制~
時間: Sat Mar 21 14:23:02 2009
現在台灣徵兵募兵的論戰其實不光牽扯到兵役問題
應該說所有役別都被扯進來了
台灣是小國,在考慮現實情況(大家都知道就不談了)之下,義務役絕對是必須的
但是如何辦理才會最符合全民利益呢? 這點才是該討論的
為國服務無話可說,但大家談的是他的過程施行狀況以及改善問題
並不是說服役本身的合理性.
我贊成全民都該服役,除了殘障者,但是差別在該服什麼役,該怎麼服
而且充分利用預算和役期,不白白浪費這些資源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但什麼樣的設計才是最洽當的
義務役部份
第一階段是體能水準
台灣健康男子都該接受基礎體能訓練,以及基礎戰技訓為期一季
女子也應該接受一定程度的體能提升課程,並由女性主導,為期一季
體位不佳者也應該有類似課程
這是最根本的,必須公平,提升國民普遍的健康水準,
第二階段是單位訓練
社會役,服務役,應該以弱勢志工團體,社會扶助以及扶植產業各單位為主
同時兼有兵役和政府機關替代役,各役別人口按照需求分配比例
但應該滿足"全民皆役"的原則,為期二季
挑選決定役別的機制,該怎麼辦理,是大家該討論的方向
全民皆役這項措施至少能使不少公益團體受惠,應當善用才是~
薪水可以低,但是至少要能過活的水準
志願役部份
第三階段是退伍和續簽的抉擇
志願役(無論兵役或社會役) 這部分應該比照公務員方式辦理
當然薪資等級和業務和通過國家考試的公僕無法相提並論,但基本福利絕對該有
此外兵役一簽下去的役期也應該有所調整,制度應該靈活一點
能有中途轉服其他志願役別的管道
退役後未來也能回來續簽,參加續簽部分固定名額的公職服務
或者參加各公職名額固定名額的選送
挑選志願役別的優先權,就是去看義務役期間的服務成績
續簽條件也會看服務期間的成績
例如轉往警校接受再訓練...etc,在役中該提供管道和機會
有機會去參加往其他各種機關服務
而不是一攤呆滯卻沒有任何誘因刺激績效的死水
可以控制一年二十萬的低廉人力資源,為什麼不好好和國家利益結合呢
好好設計是可以雙贏的,同時它也會降低所需公務人員數量的成本
施行方面,台灣大部分的問題都是出自不成熟的制度造成的
制度面設計就不好了,弊案也是自然會發生的事情
設計實在太差了,只是沒人去批評反而都罵制度不合時宜
成效絕對是和制度設計的技巧有關係
但台灣制度不顧及人性而且呆板僵化,也不是短時間才有的
近年雖然有慢慢改進,但是速度還是太慢了
然後,管道一定要暢通
有些人不夠積極找事也資訊不夠多,但是他卻是很安分盡責的那種人
多了一些管道也是好事
試想如果是類似這樣的安排:
一個役女入伍,參加成員全為女性的三個月體能護理和防身術班之後
接下來按照專長或施測成績(或各單位的二階面試)進入各單位服務
也許是社會局也許是志工單位,短期受訓並且服務一兩季
結束役期,同時申請到名額到警校,成功進入志願役轉受銜接訓練和測驗
接下來成為低階女警,為期一~二年,並且留下成績表現作為未來參考
.....(這是舉例)
對於所謂的"兵役",這是我認為台灣應該做的方向,才是制度多元而成熟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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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點
像是體育界人士也有相對應的役別,而且應該大舉擴大人數
體育是最能吸引目光的一個部份,非常具有廣告效果
能提升能見度,替各種單位打球是非常有用的效果
同時也提高體界人士參加公益的比率
也銜接斷層刺激體育發展
要說政府扶植最能做的就是從這邊下手了
※ 編輯: XX9 來自: 220.132.214.27 (03/2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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