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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nkeys ]
討論串[問題] 被刪文?
共 7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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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一篇被刪文的原作者 板主刪文的原因 應該是來自於以下推文. 先解釋一下 這些資料 都是LMG本身公佈在FB粉絲團的資料. 小弟我也只是個小小球迷 連我都查的到的資料 相信所有鄉民都查的到. 只是想說整理成表格 給大家方便罷了 沒有惡意. 如果是LMG不願意公佈的資料 小弟我也查不到 表格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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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真的支持. 就PO粉絲團就好. 你也許無心無意. 一堆豬哥粉絲一直狂密他們. 真正LAMIGO球迷 私底下不會打擾他們. 真正LAMIGO球迷 不是把他們當SG看 而是保護他們. 不是這樣列表式的評論. 雨那麼大 他們還是跳. 一堆奇怪的人 他們還是要合照. 錢不多 他們熱愛工作. 你真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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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 條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非有特定目的,並符合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之:. 一、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 <-誰同意了. 二、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而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之虞者。 <- 誰簽契約了. 三、已公開之資料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大利益者。<- 哪位米妞公開過他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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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身也是法律工作者. 看到版上吵的沸沸揚揚. 稍微去查了一下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本法). 拙見如下:. 1.LMG的年齡三圍等. 確屬第本法第2條第1款有關個人資料之定義. 固有該法適用. 2.查本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之資料蒐集或處理應有特定目的. 且為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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