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釋出球員有所規範 正在研擬「讓渡條款」
※ 引述《ZenUp (紫色流浪貓)》之銘言:
: ※ 引述《Tribute (Tribute)》之銘言:
: : 我同意說先選再練,但是不是在二軍賽中看上別隊練的珍珠(搞鳥自家的選手....)
: : 我覺得要可以用先選(先不給簽約金,先放二軍練,升到一軍有表現後,補簽約金)
: 激勵獎金
: 簽約金是由球員過去表現的價值而給予的
: 不應該有什麼「補發」的狀況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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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
我應該解釋一下,「補簽約金」的部分。
由於聯盟選秀的規定是要先選再練,我私自以球團的觀點來看。
如果有球員(以前成名,但是沒有進培訓隊(因為入伍荒廢球技一段時間)
或是受傷想再東山再起的球員(球團願意給機會)、別隊的代訓棄將或是
有心想進職棒的業餘二線球員....等)想要打職棒,但是因為沒有亮眼的
成績來爭取較好的簽約金(簽約金很低或是零簽約金),與其要先選再練,
球團可以在簽約的時後有旦書(成績到那個部分,給予合理的簽約金),
我的想法是球團願意給上述的球員入門的機會,球員也應讓球團有一個空間
可以做考量/選擇,必竟球團一次選那麼多人進來練(不是即戰力),所要花費
的金額不是只有球員的薪水而己(球具、交通、伙食、場地費用、教練訓練..等)
,不如讓球員自己用實力來爭取(當然球團也要有合理的做法),上述省的錢,不妨
就找個好教練(還有要好的翻譯)來幫助球員,教練團要本土化之前,先去學學
怎麼當個好教練(巨人的後藤孝志選手,去年退休後,就到美國小聯盟去學教練學)
,如同後藤的例子還有,前西武的石毛、秋山、前巨人的水野,如果球團有心,
不如將上述所省下來的錢,培養教練(當然,語言的溝通也是要的),前些日子,
在台南巧遇莊勝雄,也向他問了一下,一些日職二軍及日常的一些訓練過程,
他指出現在日職的訓練已經不像以往以量取勝,而是注重科學與基本動作的練習,
一個對的動作只要讓球員練到身體記憶,成為基本反射行為,台灣的球員或是教練
則是練太多,但不見得練的都是對的動作,目前台灣選手太重上半身(重量訓練不當)
,忘記亞洲球員的優勢(穩定的下半身),這是很本未倒置的做法。我倒是希望lanew
的教練團有機會的要出去看看,別人的訓練方法(這次莊回國,沒有看到教練的上進心)
,別一昧的土法煉鋼(有可能逸材可能會變癈鐵),總之,老話一句,對的事就要堅持。
(記者大人請不要抄襲小弟與莊教練對話的部分)
^_^
Trib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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