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街口能銷戶嗎?

看板MobilePay作者 (D)時間5年前 (2019/04/08 21:33), 5年前編輯推噓13(13017)
留言30則, 18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04/08 17:25,
卦板也有找到另一篇提到街口說會刪結果只是鎖起來,不曉
04/08 17:25

04/08 17:25,
得真假
04/08 17:25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 24 條 專營之電子支付機構應建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於使用者註冊時確認其身分,並留存確認 使用者身分程序所得之資料;使用者變更身分資料時,亦同。 前項確認使用者身分程序所得資料之留存期間,自電子支付帳戶終止或結束後至少五年。 第 25 條 專營之電子支付機構應留存使用者電子支付帳戶之帳號、交易項目、日期 、金額及幣別等必要交易紀錄;未完成之交易,亦同。 前項必要交易紀錄,於停止或完成交易後,至少應保存五年。但其他法規 有較長之規定者,依其規定。 只鎖未全銷應該是因為這兩條,交易紀錄跟身分資料都需要五年才能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69.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Pay/M.1554730409.A.A0D.html

04/08 21:43, 5年前 , 1F
洗錢防制吧 怕有人洗完銷戶
04/08 21:43, 1F
洗錢防制法 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應進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並留存其確認客戶身分程序 所得資料;其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應以風險為基礎,並應包括實質受益人之審查。 前項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所得資料,應自業務關係終止時起至少保存五年;臨時性交易者,應 自臨時性交易終止時起至少保存五年。但法律另有較長保存期間規定者,從其規定。 ※ 編輯: scottlu28 (114.27.169.201), 04/08/2019 21:45:48

04/08 21:45, 5年前 , 2F
所以才會有保留資料五年這限制
04/08 21:45, 2F

04/08 22:08, 5年前 , 3F
所以說別為了蠅頭小利亂申請**pay 或**支
04/08 22:08, 3F

04/08 23:10, 5年前 , 4F
真的用的到的才用 我自己行動支付只有SP LP和Pi 就算有活
04/08 23:10, 4F

04/08 23:11, 5年前 , 5F
動也不一定吸引我 用的到才是真的
04/08 23:11, 5F

04/08 23:15, 5年前 , 6F
以街口現在提供的功能來講, 可繳水電 (水是指台水不是北
04/08 23:15, 6F

04/08 23:15, 5年前 , 7F
水) 就越來越方便, 然後還有提領立即入帳, 這也是其他
04/08 23:15, 7F

04/08 23:15, 5年前 , 8F
支付所沒有的
04/08 23:15, 8F

04/08 23:16, 5年前 , 9F
目前不會因為別的事情停用街口, 就事論事
04/08 23:16, 9F

04/08 23:42, 5年前 , 10F
街口拿來自己戶頭互轉好用,其他盡量不給他賺就好
04/08 23:42, 10F

04/09 07:36, 5年前 , 11F

04/09 07:36, 5年前 , 12F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街口CEO臉書
04/09 07:36, 12F

04/09 08:19, 5年前 , 13F
愛評自己決定找民代爆料的 中二執行長不怕家醜外揚丟臉的
04/09 08:19, 13F

04/09 08:19, 5年前 , 14F
愛評自己決定找民代爆料的 中二執行長不怕家醜外揚丟臉的
04/09 08:19, 14F

04/09 08:19, 5年前 , 15F
大概還是要去法院啦 再有小聰明沒背景是鬥不過有背景的…
04/09 08:19, 15F

04/09 09:02, 5年前 , 16F
創辦人是資方還是勞方?
04/09 09:02, 16F

04/09 11:10, 5年前 , 17F
玉山Pi也可以繳水電,街口已經刪卡棄置不用
04/09 11:10, 17F

04/09 12:07, 5年前 , 18F
玉山pi現在還不能繳台水……
04/09 12:07, 18F

04/09 12:56, 5年前 , 19F
看了胡的兩篇臉書貼文 覺得也蠻有道理的啊 先置板凳
04/09 12:56, 19F

04/09 13:06, 5年前 , 20F
這種事一開始別站隊,他中二歸中二,大家也都只提自己
04/09 13:06, 20F

04/09 13:06, 5年前 , 21F
想說的而已
04/09 13:06, 21F

04/09 13:24, 5年前 , 22F
併購不先調查 沒談妥員工安置 是有多急 XD
04/09 13:24, 22F

04/09 16:15, 5年前 , 23F
併購前說自己是共同創辦人 併購後說自己是員工要資遣費
04/09 16:15, 23F

04/09 16:15, 5年前 , 24F
我猜可能是這樣
04/09 16:15, 24F

04/10 00:49, 5年前 , 25F
看法院判決吧
04/10 00:49, 25F

04/10 01:02, 5年前 , 26F
創辦人也是員工沒錯啊,資遣也是要付錢
04/10 01:02, 26F

04/10 09:18, 5年前 , 27F
併購前薪資就這樣 又沒變
04/10 09:18, 27F

04/10 11:30, 5年前 , 28F
看起來是願意支付創辦人當勞工時的資遣費,但創辦人要求
04/10 11:30, 28F

04/10 11:30, 5年前 , 29F
從一開始也就是他是資方的年資也要算,所以這邊不合理,
04/10 11:30, 29F

04/10 11:30, 5年前 , 30F
創辦人也怪怪的好像想多拿一筆...
04/10 11:30,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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