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手機遺失遭侵占(破案了!!!)

看板MobileComm作者 (人還挺多的嘛)時間9年前 (2015/03/25 11:08), 9年前編輯推噓73(75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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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一)前情提要************ (1)103年12月我從台北到台南遊玩遺失手機,被人撿到卻侵占不還。 (2)侵占人用手機玩拍照,全部自動上傳我的雲端, 我掌握他清楚樣貌,住家內裝景物,隨即於1月報案。 (3)2月初警察表達想調閱手機IMEI碼協助查案,卻被地檢署駁回, 我回覆警察沒關係我再想辦法,事後查證確實是荒謬法律的問題,  因此不怪警察。   (4)2月中我發現他的自拍照原來根本就有記錄GPS定位,幾乎確定住家位置, 就位在台南某街上,隨即通知警方,料想終於可馬上破案,想不到警方回應 無法偵查,要怎麼查? (5)我再親自繪製侵占人住家地圖,連同侵占人清析樣貌,住家特徵等照片 製作完整偵查建議,並訴請警察應該積極到現場觀察建築樣貌,尋訪住戶鄰居 已有這麼多照片當線索,必能快速破案,想不到員警仍然繼續表達無法偵查。 (6)百般無耐,我只好投訴蘋果日報,經過記者多次致電警局追查,警員終於 派人到現場堪查,查訪當地警衛里長,但表達皆無所獲,   記者告訴我,既然他們表達有去查,也不算吃案,可能就真的找不到吧。(3/19) (7)報案至今,警查已經查了兩個月,毫無消息。(3/22) (8)忍無可忍,我今天坐高鐵從台北到台南,奔波大半天親自到現場查,結果不到一小時 已經透過住家外牆辨識侵佔人是哪一戶了!!!!! 於是在晚上於本版po網跟大家商量下一步(3/23) *************3/24(二)發展************ (9)上午時離開旅館,再次前往當地查訪,現場警衛、阿姨等路人都很幫我,   聽說我要找尋手機而且知道侵佔人住哪,就告訴我社區主委住哪,要我找主委詢問。 (10)找到主委辦公室表明來意,他說前幾天警察來好多次還現場拍照   (看來(6)是真的不是唬爛)而且還找到他家在門口留下紙條,   只是他人一直不在,說著他就往五公尺外一棟建築的三樓指去   從不同角度看到同一戶,一眼又看到照片中的幾項特徵物品,真的就是這一戶! (11)主委說他已經沒回來好幾天,我說大樓住戶一定會登記資料,請主委幫我查他電話   主委說不行除非我請警察來,於是我就開始撥電話請警察過來。 (12)此時突然對面三樓有了動靜,那人出現了!!!!!!   蒙面著裝牽著腳踏車準備出門運動,我馬上請主委去攔人,我則打電話請警察過來   (也太巧了!!!!!!) (13)之後我在警察、主委的見證下,告訴他撿到我手機侵佔使用已經觸犯刑法,   我已經報案,請他立刻歸還我的手機並賠償合理的金額,   他表達三天前看到警察留的字條就已經把手機送到派出所了,   他有些慌張,不知道事情會那麼嚴重。 (14)協商後,我認為他只是貪點小便宜心態,沒有惡劣犯意也很誠懇跟我道歉, 感覺是個單純老實的人,也願意跟我和解,我就同意此事大事化小,撤銷告訴。 (15)當場跟員警討論,發現侵占罪無法撤告,仍必須走法院一遭,我告訴侵佔人   你手機已歸還,也願意賠償跟我合解,如果你保持同樣的態度,也有支付賠償金   未來上法院我也會保持願意撤告的立場,讓你損害的可能達到最小。 (16)最後我離開那裡,他又再一次跑來跟我握手道歉,此事至此順利告一段落。 *************心得建議*************** 此次我手機能找回,完全是靠手機和雲端連線,而且善用拍照資訊、 手機使用等的GPS定位,所以如果大家遺失手機, 建議要盡可能利用這些技巧去保留、蒐集豐富線索, 否則能找到的機會估計微乎其微, 報案是個證明你手機遺失,並要求警察提供協助的法律證明,但從我的例子看來 你完全不要指望警察會用最有效的方法幫你找尋手機,你一定要自己積極想辦法! 如果你判斷警察真的辦案效率不合理的低落,你也只能自己催促,再不然就投訴 ,再不然就找媒體。 此次警察堅持無法找,不知該怎麼找,如果不是我一直施壓, 投訴過警察局首長信箱、市長賴清德信箱、最後還找上蘋果日報, 最終迫使他們真的有去現場勘查,並如我說的輕易查到了侵佔人住處。 否則,我看也真的只有等我3/23(一)那天南下才能查出侵佔人住哪, 不過如果真的是這樣,警察這次真的會糗大了!! 我仍然感謝為我偵查的警察,但一個簡單的案子, 在民眾已經主動提供侵占人地圖、侵占人樣貌、 侵占人住家特徵、侵占人陽臺特徵等線索, 並且最後民眾還親自前往偵查,證明確實一小時內即可查緝的難度。 居然還近兩個月進度空轉,甚至不斷表達無法偵查, 最後動用民眾不斷的檢舉陳情才破案, 這真的是很不健康的現象, 反應了警界的教育訓練,真的有整體加強改進的空間。 e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01.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27252938.A.1E4.html

03/25 11:11, , 1F
請允許我稱你為PTT福爾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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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警察也有難處啦 線再個資法保法這些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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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警察局收到手機也不能打開來看是誰的吧 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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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保障"民眾權益的法律再這種時候就反變成兩面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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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沒震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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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很多事情都不是只有表面上看來那麼簡單 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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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遠超越鍵盤的行動力 只能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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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被那些東西氣到XX彈出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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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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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但警察真的很多難處....只能說法律永遠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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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實務 警察的大部分權限又只能請司法給予...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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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問題 你3/24去的時候 他說手機再三天前就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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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警方的紙條交回去了 警方還是有再做事情啊(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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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ITGOD:是啊,經過我不斷的檢舉,他們再不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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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準備上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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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你不應該怪警方 警方應該是被個資法壓的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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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您的行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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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ITGOD:警方說個資法不准調通聯記錄我完全沒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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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ITGOD:是後來我主動提供地圖、住家特徵等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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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問一下手機型號(真有毅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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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不過也真的多虧那些上傳的圖片(我平常都預設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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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ITGOD:他們還消極推托不願意到現場查,我才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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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每次都在那上傳照片會影響到網路使用速度 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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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打開此項功能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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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哀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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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厲害,值得稱讚,但是為什麼要這麼輕易就寬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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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又不是小孩子,這種人不給他教訓永遠不會學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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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原po神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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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Lord:有要求支付賠償金,雖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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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動力絕對是鍵盤鄉民需要大大學習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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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恭喜你,天助自助者的典範 條子真的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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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還是佩服 過去關起來的照片上傳和記錄像片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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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輕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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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都默默的打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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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社會歷練+1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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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氣真好 遇到會用手機的一定先給你最底層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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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還不來 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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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老實的人?你到底在說啥?標準鄉愿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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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04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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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警察真的很愛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就是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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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氣真的很好,撿到的人也算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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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撿走手機的人 被警察通知交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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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會裝沒事假裝自己撿到手機吧 不會說已經被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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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所以當場值班的員警可能以為是另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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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案子這麼多,不會連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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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人把重點擺在我被劈腿@@"不過我是可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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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的是lookout這個app他會需要在官網註冊登入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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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另外app可以設定當對方嘗試解鎖失敗時或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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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卡被拔或被關機的等會利用前鏡頭拍照並GPS定位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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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你設定的信箱!http://i.imgur.com/hDIKO7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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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有類似find my phone的功能,可以利用可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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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的設備登入官網,只要你沒被關機就能搜尋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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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至於我怎麼抓到,很簡單...因為我已經懷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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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劈腿所以利用find my phone的功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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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樣等到沒電自動關機會算可疑行為嗎 然後被人h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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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t後還能找到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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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別人把鏡頭擋住炒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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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你說那種當然是救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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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如果對手機不是全盤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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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手機最好還是拿去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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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拍拍 所以 妳女友用妳手機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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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我說k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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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原po。突然有個感慨,有時候有此種精神的人往往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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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澳客、鴨霸…真的要堅持到水落石出啊!實在是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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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0:54, , 171F
喜原po討回你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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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0:57, , 172F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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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讚你的努力但不同意你小偷還說對方老實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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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1:47, , 174F
如果你是正妹就完全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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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2:46, , 175F
基本上會侵佔他人手機,老實這點我不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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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4:22, , 176F
這根本不老實吧,被抓到會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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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0:59, , 177F
無法撤告 和無法偵查 好像不是空集合 警察根本瀆職
03/26 10:59, 17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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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確定侵占 期待警察辦案的話 不如去地檢署直接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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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00, , 179F
司法警察或檢察官知悉刑事案件就該主動偵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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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ianoboy (36.231.22.3), 03/26/2015 12:14:49

03/26 23:21, , 180F
03/26 23:21, 180F

03/27 00:43, , 181F
把你的手機拿走2個多用不主動交付警局,你說他老實
03/27 00:43, 181F

03/27 00:43, , 182F
有事嗎?
03/27 00:43, 182F
文章代碼(AID): #1L4YRA7a (MobileCo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