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有業者派人發文」一事

看板MobileComm作者 (Boston Red Sox)時間10年前 (2014/07/08 12:47), 10年前編輯推噓9(9015)
留言24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這篇不鎖,因為涉及到敏感議題,為維護板友權益,開放推文討論。 也提供給明天選舉開始的新板主將來管理板面的依據。 因為這段之前是回應在另一篇文章裡, 但上層管理者認為若屬政令宣導,內容應是[公告], 板主這邊接受指正,將內容以[公告]的方式重新發布。 且宣告此篇的推文討論,不受板規八之限制。 (但請不要回文,謝謝)(若是有長篇大道理欲發表,請至檢舉與建議板,謝謝) 這也是過去兩年來本人管板的立場,雖然現在祇是代理板主,但仍是希望表明清楚。 ============================ 「有證據顯示,業者有派人在本板發文」「我覺得這個人有問題,就可以指控他是工讀生、下去領500」 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 很多人會因為前面那句,就認為「所以我可以隨意指控別人是工讀生」。 這是完全沒有道理的,因為這就像"劉備禁酒"的典故一樣,那是過當的。 如果有人的發言有問題,可以來信板主檢舉,前不久一個永久水桶就是這樣子。 兩個ID自問自搭,明顯替特定業者宣傳,直接就是永久水桶。 在推文裡指控他們是工讀生?不會有水桶的效果。 而且這種指控可以很隨意的指控任何人,屆時祇會傷及無辜。 板主水桶,覺得不服,可以申訴,提供證據等等,若板主判錯,改判且道歉,甚至下台。 若指控別人是工讀生不違規,被指控的人能做什麼?他要跟誰申訴?錯了誰會道歉? 這種有爭議性的事,不需要弄髒自己去指控他人為工讀生, 請跟板主檢舉,讓板主當黑臉,要弄髒也是弄髒板主。 就是這樣。 謝謝大家。 暫代板主 Theoepstei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61.7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04794840.A.5CD.html ※ 編輯: TheoEpstein (1.160.161.78), 07/08/2014 12:50:45

07/08 12:51, , 1F
第一次推到公告文 紀念一下
07/08 12:51, 1F

07/08 12:53, , 2F
今天要是板主出來說沒有,我反而會不信呢...
07/08 12:53, 2F

07/08 12:53, , 3F
interesting,雷射眼睛版也一樣很有趣
07/08 12:53, 3F

07/08 12:55, , 4F
只要不是抹黑文我倒是覺得還好
07/08 12:55, 4F

07/08 13:03, , 5F
這需要澄清什麼@@
07/08 13:03, 5F
因為昨天代PO那篇有提到「業者會派人盯板,寫報告,甚至派人回應」 而在之前三星事件時,就有人質疑「為什麼公平會認證了,我還不能指控別人?」 所以這次想說再公告一次,雖然業者會派人,但請檢舉,而不是恣意用文字攻擊對方。

07/08 13:03, , 6F
哪呢哪呢?
07/08 13:03, 6F
※ 編輯: TheoEpstein (1.160.161.78), 07/08/2014 13:06:08

07/08 13:09, , 7F
那只能說有異議的人是神邏輯…大概因為在八卦講人工
07/08 13:09, 7F

07/08 13:09, , 8F
讀生沒事,這邊會被桶吧。重點還是有無證據啊
07/08 13:09, 8F

07/08 13:09, , 9F
我也覺得那是神邏輯....(嘆)
07/08 13:09, 9F

07/08 13:09, , 10F
可是很多被捅的就會用這個當申訴理由....
07/08 13:09, 10F

07/08 13:11, , 11F
07/08 13:11, 11F

07/08 13:21, , 12F
弄髒板主怎麼聽起來色色的XD
07/08 13:21, 12F

07/08 13:23, , 13F
很多人都是逞一時之快就出口指控的 對方根本不痛不癢
07/08 13:23, 13F

07/08 13:50, , 14F
第一次回公告文 路過留念
07/08 13:50, 14F

07/08 13:52, , 15F
對方違反板規 不代表就可以人身攻擊違反板規的人
07/08 13:52, 15F

07/08 14:38, , 16F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07/08 14:38, 16F

07/08 14:42, , 17F
髒髒XD
07/08 14:42, 17F

07/08 17:44, , 18F
以下開放報名弄髒版主(?
07/08 17:44, 18F

07/08 17:44, , 19F
快沒時間了(?)
07/08 17:44, 19F

07/08 20:04, , 20F
檢舉王你還是算了吧 可以頭不信任票嗎 他上來一定亂
07/08 20:04, 20F

07/08 21:52, , 21F
指控人就很容引發很爭議大亂鬥,指控公司的話就應該還
07/08 21:52, 21F

07/08 21:52, , 22F
好了
07/08 21:52, 22F

08/18 08:41, , 23F
以下開放報名弄髒版主( https://muxiv.com
08/18 08:41, 23F

10/05 07:52, , 24F
只要不是抹黑文我倒是覺 https://daxiv.com
10/05 07:52, 24F
文章代碼(AID): #1JktVOND (MobileCo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