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改
原板規:
6.轉錄網路新聞情報等文章,須在文後加上自己心得評論
無心得評論者視情況予以刪文或劣退。
修改為:
6.轉錄網路新聞情報等文章,須在文後加上自己心得評論(至少100字,不計標點)
無心得評論者,會依情節處以刪文或水桶、劣退等處份。
修改後直接實行。
在發文後30分鐘以內推文補上心得,可視為「文後加上自己心得評論」。
但如果是回應其他板友推文,不得計算於內,需為自己的心得評論。
心得評論若為引戰挑釁文字,會依板規四辦理。
歡迎檢舉。
以上
板主
TheoEpst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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