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修吊橋致腦傷 一審下士獲國賠千萬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可)時間4年前 (2020/05/11 23:39),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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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若有技巧一點 應該可以免掉賠償 因為繩子的安全係數照理不會那麼低才對 最少承受幾千公斤的拉力應當不是問題 搞不好若舉證得好 可以叫廠商賠才對 前提是重新架設時用的是新買的新繩 突擊吊橋架設方式是 繩子先在一點A固定 之後再拉往另一點B 在B這邊繞過去 在快接近B的地方會先打一個結 扣上滑輪 從B繞過的繩段會再穿過滑輪 重新往B的方向拉 把AB段摧緊 陳姓士官應該就是在這一步被擊中的 教範規定要六人去拉 其實也不太科學 因為要拉緊 是要看磅數才準 如果能設一個類似扭力板手的裝置在中間可以讀取數值 這樣以後才能真正避免意外再次發生 ※ 引述《ytkuang (就是那個光)》之銘言: : 修吊橋致腦傷 一審下士獲國賠千萬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71216 : 自由時報2020年5月8日 :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陸軍司令部特種作戰指揮部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修繕突擊吊 : 橋時,依規定需用六名人力,負責的鄭姓士官長卻找來卅二人支援,造成拉力過大,繩索斷 : 裂,滑輪反彈,擊碎陳姓下士下顎,腦部因瀰漫性軸突損傷,在醫院昏迷十個月,甦醒後出 : 現認知功能障礙、短期記憶受損,生活無法自理,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陳為此向陸軍司令部 : 請求國家賠償一八三○萬元,桃園地院民庭判處應賠償一○七○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 現年廿四歲的陳姓士官提告主張,因營長來武漢營區戰技館視導,認為原先架設的單索突擊 : 吊橋破損,要求鄭姓士官長率隊更換,依陸軍司令部「特戰基本作案技術訓練手冊」,架設 : 單索突擊吊橋只要六人,且僅需四人負責拉繩,修繕時,鄭擔心人少無法將繩索拉直,命他 : 及單位內共卅二人支援,遠超所需的人數,導致上述結果與傷害。鄭於二○一七年被桃園地 : 檢署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另由法院審理中。 : 桃園地院民庭認為,鄭姓士官長是公務員,其貿然行為與陳的受傷具有因果關係,陸軍司令 : 部認為陳已向鄭求償,就不得再提國賠,認知有所誤解,應適用於國賠法;陳受傷時年僅十 : 九歲,須接受復健、整形磨皮之痛,依醫療、看護、勞動力減損、薪資損失、精神撫慰金等 : ,法院審理認定以求償一二一○萬元為適當,扣除保險等,判處陸軍司令部賠償陳一○七○ : 萬餘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24.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589211555.A.B54.html

05/12 15:22, 4年前 , 1F
教範當然不可能寫幾公斤力 會看不懂= =
05/12 15:22, 1F

05/14 03:08, 4年前 , 2F
就不科學
05/14 03:08, 2F

05/14 15:09, 4年前 , 3F
拿磅秤叫何不食肉糜...
05/14 15:09, 3F

05/14 15:10, 4年前 , 4F
一個人的力量不會差到那麼大 除非是有超人
05/14 15:10, 4F

05/14 15:10, 4年前 , 5F
在裡面 用人數測量本身就是科學
05/14 15:10, 5F
文章代碼(AID): #1UkN6ZjK (Military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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