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哈拉] 教召出國收到公文不准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瑋美絕倫迷)時間6年前 (2017/11/10 17:05), 6年前編輯推噓15(55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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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ack7447 ()》之銘言: : 這次收到教召令...因已去過一次就想說出國玩玩也好 : 沒想到公文竟然沒過...機票都買好了(接到召集令才買)...QQ : 沒想到現在這麼硬阿 : PS:事由我寫出國考察...沒出差證明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法規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定義: 第 2 條 本條例稱妨害兵役,指妨害下列各款而言: "一、動員召集。" "二、臨時召集。" 三、常備兵、補充兵現役之徵集。 四、預備軍官、預備士官之徵集、召集。 五、國民兵之召集。 "六、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 依本條例科刑時,應審酌妨害兵役情狀及前項所定次序,為科刑輕重之標 準。 罰則判定基準: 第 5 條 意圖避免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捏造免役、除役、轉役、緩召、逐次召集或儘後召集原因者。 二、毀傷身體者。 三、緩召、逐次召集或儘後召集原因消滅後,無故逾三十日未自動申報者 。 四、拒絕接受召集令者。 五、應受召集,無故逾入營期限二日者。 六、使人頂替本人應召者。 第 6 條 意圖避免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捏造免役、除役、轉役或免除召集原因者。 二、毀傷身體者。 三、拒絕接受召集令者。 四、應受召集,無故逾應召期限二日者。 五、使人頂替本人應召者。 無故不參加點閱召集,或意圖避免點閱召集,而有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 第五款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 金。 國民兵為避免應召集輔助軍事勤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0 條 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處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一、離營歸鄉無故不依規定報到,或重複申報戶籍者。 二、拒絕依規定調查,或體格檢查不到者。 三、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者。 國民兵犯前項第三款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萬 元以下罰金。 後備軍人犯第一項之罪或國民兵犯前項之罪,致使召集令無法送達者,以 意圖避免召集論;分別依第五條或第六條科刑。 *節錄部分* 推 bluewindwmg: 打電話去罵,謝謝,你直接問:我可以 → bluewindwmg: 打去問不予核免,那他有辦法在海關 → bluewindwmg: 抓你嗎?幹他媽的國防部,全部給我去 → bluewindwmg: 死 → bluewindwmg: 當然,你幾星上將啊,你直接說你要出 → bluewindwmg: 國考察,準備回來台灣開工廠投資並且 → bluewindwmg: 創造工作機會,你問他們這個他們要 → bluewindwmg: 賠償嗎 推 bluewindwmg: 我建議你,找相關單位拼命打電話問, → bluewindwmg: 直接嗆到他們沒話講 ************************************************* → bluewindwmg: 打去國防部罵,你越兇他們越怕 → bluewindwmg: 你他媽的機票他們要賠償嗎?幹,全 → bluewindwmg: 部給我去死一百次啦,幹幹幹 -------------------------------------------------- → bluewindwmg: 承辦的召訓幹部講的話根本也不能信, → bluewindwmg: 以國軍朝令秒改的狀況,他們根本什 → bluewindwmg: 麼也不知道 → bluewindwmg: 出國嗎? → bluewindwmg: 幹,他媽的某要選台中市長的,給我去 → bluewindwmg: 死!!! → bluewindwmg: 就是那個準備要選台中市長的搞出來 → bluewindwmg: 的,幹 → bluewindwmg: 國防部長震怒三小啦,他媽的幹 → bluewindwmg: 這種他媽的擾民的事情不處理,幹 → bluewindwmg: 乾他媽的狗國軍,他們沒有任何法律 → bluewindwmg: 依據不讓你出去 推 bluewindwmg: 你直接打電話去問,一開始就錄音, → bluewindwmg: 第一句話先找承辦人,然後問他姓名, → bluewindwmg: 接著問他收到公文是不核免,那這樣你 → bluewindwmg: 還可以出國嗎?接著問出國後回來會發 → bluewindwmg: 生什麼事情嗎?問越多越詳細越好, → bluewindwmg: 整個錄音 → bluewindwmg: 那些都有問題,全部都沒有任何依據 → bluewindwg : 錄音!!!自保,順便搞他 → bluewindwmg: 所以建議你打去相關單位問 → bluewindwmg: 每通電話都錄音存證,到時候不行就 → bluewindwmg: 找媒體 第 13 條 意圖妨害兵役,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煽惑他人避免徵集、召集者。"" ""二、唆使他人妨害兵役者。"" 三、庇護、隱匿或便利應受徵集、召集之男子逃避服役者。 四、頂替他人或介紹他人頂替應徵或應召者。 五、對於役政資料檔案為非法輸出、輸入、干擾、變更、刪改、滅失或以 其他非法方法妨害役政資料檔案之正確者。 六、明知為不實證件而交付各主管機關,使不應徵集或召集服役而服役者 。 犯前項第四款之罪,屬於國民兵召集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於點閱 召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連續犯第一項或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二。 第 15 條 對於辦理兵役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 ""公然侮辱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辦理兵役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 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bluewindwmg: 建議鬧大,因為它們根本站不住腳,嚴 → bluewindwmg: 重違憲 哪裡囂張? 憲法保障人居住遷徙自由 這不是小學社會課本就有了 教召是哪條法源依據可以凌駕憲法? ※ 編輯: hangar (106.1.74.179), 11/10/2017 14:31:09 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一二十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兵役義務) 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 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基本人權之 限制) 你好大的官威啊,台中六星上將B大人(61.61.241.136) 、彰化六星上將H大人(106.1.74.179)。 承辦人員依法行事,秉公辦理,你是意圖使人犯罪是嗎? 還要人打電話去? 這不是關說,甚麼才是關說? 還要唆使他人犯罪妨害兵役喔? 你要幫承辦人員擔嗎? 蒸式豪蚌蚌! 第 18 條 辦理兵役人員,意圖便利他人逃避服役,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關於徵兵處理或召集,不依規定辦理者。"" 二、編造有關徵集、召集、編組或管理冊籍,故為遺漏或不確實之記載者 。 三、對於免役、停役、轉役、除役、緩徵、緩召、免除召集、免受召集、 逐次召集或儘後召集等原因,為虛偽之證明者。 四、對於役政資料檔案為非法輸出、輸入、干擾、變更、刪改、滅失或以 其他非法方法妨害役政資料檔案之正確者。 歐,對了,如果你真的是六星上將,那就是公務人員了 依據憲法 二十四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 責任。 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公務員責任及國家賠償責任) 你出錢,好嗎? 聲明:本人為2172T 104R4B3C 金防部戰車營迫砲排一年役退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2.227.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510304740.A.5A5.html

39.9.74.205 11/10 17:09 抱歉學長 我還在菜 ※ 編輯: peterlee97 (223.139.127.33), 11/10/2017 17:11:20

11/10 17:10, 6年前 , 2F
難得遇到同T的
11/10 17:10, 2F
尼豪 您去哪裡衰的?

11/10 17:12, 6年前 , 3F
聲明應該要排最上面 不然先套志願役帽子
11/10 17:12, 3F

11/10 17:12, 6年前 , 4F
XD
11/10 17:12, 4F
如果他們7pupu 一激動 下來推文就會看到了 ※ 編輯: peterlee97 (223.139.127.33), 11/10/2017 17:15:28 ※ 編輯: peterlee97 (223.139.127.33), 11/10/2017 17:16:43

11/10 17:20, 6年前 , 5F
2172T斗煥坪to海巡
11/10 17:20, 5F
您蒸爽

11/10 17:23, 6年前 , 6F
還有人在原文下面教人找旅行社偽造購票證明
11/10 17:23, 6F

11/10 17:23, 6年前 , 7F
章呢 呵呵
11/10 17:23, 7F

11/10 17:24, 6年前 , 8F
還有自己刻公司大小章呢 呵呵
11/10 17:24, 8F

11/10 17:25, 6年前 , 9F
所以寫一堆想表達什麼?依法出國不去教召
11/10 17:25, 9F

11/10 17:25, 6年前 , 10F
到底哪裡違法了啊?真的看不懂欸,你喜歡
11/10 17:25, 10F

11/10 17:25, 6年前 , 11F
教召去裡面當狗是你的事情,我們依法出國
11/10 17:25, 11F

11/10 17:25, 6年前 , 12F
旅遊免招是我們的選擇,懂?
11/10 17:25, 12F
您自己的選擇 怎麼搞 我並無意見也無從干涉 但如果意圖唆使他人 甚至辱罵承辦人員 那就有罪了

11/10 17:27, 6年前 , 13F
這種東西我是覺得私信教就好了啦
11/10 17:27, 13F
※ 編輯: peterlee97 (223.139.127.33), 11/10/2017 17:29:31

11/10 17:30, 6年前 , 14F
Ok
11/10 17:30, 14F
嗯嗯

11/10 17:32, 6年前 , 15F
這種舉報我會有獎金嗎?
11/10 17:32, 15F
不知道欸 說不定會讓你優先後備晉升(? ※ 編輯: peterlee97 (223.139.127.33), 11/10/2017 17:35:08

11/10 17:33, 6年前 , 16F
分享自己免招心得也違法了嗎?現在什麼年
11/10 17:33, 16F

11/10 17:33, 6年前 , 17F
代了公務員不能罵嗎?只要不是公然侮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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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7:33, 6年前 , 18F
那種罵,到底哪違法啊?傻眼
11/10 17:33, 18F
https://i.imgur.com/ooRqmSP.jpg
我需要複製那段很多髒話的那段過來嗎?

11/10 17:35, 6年前 , 19F
不用廢話一堆 趕快去地檢署提告 複製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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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7:35, 6年前 , 20F
就自以為鍵盤法律專家 呵呵
11/10 17:35, 20F
不需要啊 這裡蠻多政戰蝴蝶巡版的 只要他們覺得缺業績 我想hen樂意助您國內旅遊一番的哦~ ※ 編輯: peterlee97 (223.139.127.33), 11/10/2017 17:39:37

11/10 17:43, 6年前 , 21F
這事真的是看承辦人 心臟大顆放給過就沒事
11/10 17:43, 21F
我發這篇也不是要嗆啥啊 這種東西很主觀認定+裁量權 他們也都知道大部分都是去玩啊 他從寬認定ok 他依法辦事也沒錯 (拿到召集令才買票叫不是故意? 你去路上問 過半回非故意我送1000p) 但你去罵那些衰小糊口飯吃的承辦人員 我就不能忍了 ※ 編輯: peterlee97 (223.139.127.33), 11/10/2017 17:48:04

11/10 17:43, 6年前 , 22F
如果真的給你閃過了 請低調不要太靠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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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7:44, 6年前 , 23F
10幾年前教召算涼 就是因為有人打去靠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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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7:45, 6年前 , 24F
說教召太無聊太涼 所以後來都要按表操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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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7:46, 6年前 , 25F
承辦人業務太多通常就敷衍了事啦…但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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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7:46, 6年前 , 26F
楣的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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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就要低調啊 當兵鐵則
還有 235 則推文
還有 8 段內文
11/12 20:20, 6年前 , 262F
合規定的就是「早就排好」和「出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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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0:20, 6年前 , 263F
早就排好的出遊、突然出差、女友突然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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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0:26, 6年前 , 264F
求婚,可是「突然想出國」根本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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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0:29, 6年前 , 265F
當然還有一些大事,不過剩下的都比較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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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0:29, 6年前 , 266F
一些,就不窮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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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0:31, 6年前 , 267F
說到正當理由,我覺得除了原本表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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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0:32, 6年前 , 268F
以外,如果是為了身心健康而出國,大概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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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0:34, 6年前 , 269F
有「醫師開立處方」背書此人一定要在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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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0:35, 6年前 , 270F
到某國去旅遊才能維護身心健康,否則都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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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0:36, 6年前 , 271F
是自我「感覺良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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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3:39, 6年前 , 272F
我是覺得,人家有能力買機票不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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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3:39, 6年前 , 273F
教召,沒什麼好不核免的,況且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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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3:39, 6年前 , 274F
教召的意義實在浪費所有的資源,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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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3:39, 6年前 , 275F
召員跟接訓單位,大家都在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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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00:17, 6年前 , 276F
本來教召應該可以是有意義的,我複習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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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00:18, 6年前 , 277F
套手槍的機械構造、擊發、故障排除,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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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00:19, 6年前 , 278F
一點戰術,剩下的就是進去幫忙現役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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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00:21, 6年前 , 279F
帶召員。當然能更充實一點大概更好。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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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00:21, 6年前 , 280F
我想說的是,既然大家都在演戲,那應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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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00:56, 6年前 , 281F
這倒是……裡面的遇到教招任務也只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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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00:56, 6年前 , 282F
隨便唬弄反正沒出事就好,那外面的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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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00:56, 6年前 , 283F
嘛還要進去浪費時間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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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00:59, 6年前 , 284F
解決的問題是要怎麼施壓讓國軍的教召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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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01:00, 6年前 , 285F
來浪費資源的。如果抵制有用的話早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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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12:16, 6年前 , 286F
我是155h的計算手,教召變成120砲手
11/13 12:16, 286F

11/13 12:20, 6年前 , 287F
指揮所,觀測所則是由砲手轉
11/13 12:20, 287F

11/13 12:25, 6年前 , 288F
我是認為要演戲就要全套,編個理由商業考查
11/13 12:25, 288F

11/13 12:26, 6年前 , 289F
個人投資等需求,
11/13 12:26, 289F

11/13 12:32, 6年前 , 290F
不過我是反對那種請教召公假出國的
11/13 12:32, 290F

11/13 12:38, 6年前 , 291F
同意樓上說的,要馬就去教召,要馬就
11/13 12:38, 291F

11/13 12:38, 6年前 , 292F
申請免召用自己的假出國
11/13 12:38, 292F

11/13 21:15, 6年前 , 293F
教召要馬跟兵役一樣,大家都召,可是反而
11/13 21:15, 293F

11/13 21:16, 6年前 , 294F
乖乖當兵被召的最勤,從頭到尾就沒公平性
11/13 21:16, 294F

11/13 21:16, 6年前 , 295F
可言...
11/13 21:16, 295F

11/15 18:16, 6年前 , 296F
....
11/15 18:16, 296F

11/17 17:14, 6年前 , 297F
厲害,果然是軍官
11/17 17:14, 297F

11/22 11:19, 6年前 , 298F
國軍真的需要你這種人才,頗呵
11/22 11:19, 298F

11/24 20:54, 6年前 , 299F
推你,板上一堆只會出張嘴叫人去死的
11/24 20:54, 299F

11/24 20:55, 6年前 , 300F
被打臉後叫條針說對方是工讀生或國防布
11/24 20:55, 300F

11/26 15:38, 6年前 , 301F
樓上,請問打臉什麼?
11/26 15:38, 30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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