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1985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巧合太多就有可能是陰謀)時間10年前 (2014/01/04 02:35),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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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50619 (傻傻)》之銘言: : 今天跟朋友聊天時候聽聞他們營輔導長說: 如果義務役打了1985, : 事情過後基本都會調離單位,因為怕原單位長官挾怨報復。 : 想請問板上的各位大大這項消息是否屬實呢? : 因為最近小弟所在的單位剛好發生不當管教事件,被玩到崩潰的學長想去申訴 : 但是又怕被秋後算帳O_O : 所以上來幫他問問這機率高嗎? 你能不能大略說一下事情經過?? 怎樣的不當管教?? 有問題直接找陳碧娥女士(黃媽媽),這可能比1985還來的有效 陸軍司令李翔宙申訴專線 簡訊:0982497885 專線:0932490289 ================================================= (1)相關法令規定: 1、陸海空軍刑法: 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規定:「長官凌虐部屬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 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上官 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 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長官明知軍人犯前二項之罪,而 包庇、縱容或不為舉發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同法 第45條規定:「長官對於部屬明知依法不應懲罰而懲罰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 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限度以外之懲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2、刑法: 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3、國軍內部管理及基層管教相關法令規定: 按國防部令頒國軍內部管理工作教範第02204點對官兵休假之離營時間規定:「連續二 日(含)以上假期:本島地區離營時間,由上、中校級或獨立營區指揮官視單位官兵表現優 異或任務、駐地、交通、季令等因素,得決定於假日(期)前一日晚餐後實施。」同教範第 08102點對基層管教規定:「各級幹部不得以各項訓練驗收不合格為由,剋扣士官兵休假作 為懲罰,……。」同教範對查察防範亦規定:「幹部應恪遵保持常態、掌握動態、防止變態 原則,察言觀色,以防止不合理管教(含訓練)、資深欺侮新進、自我傷害等違常行為。」 次按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針對體罰、凌虐、謾罵釋義軍紀指示內容略以:(1)謾罵: 〈1〉界說:凡高階或高職者,以言詞辱罵損傷他人人格者,或辱及其親族者。〈2〉方式: 惡言咒罵辱及尊嚴及尊長者。以低等動物影射或辱罵侵害他人人格者。(2)對違規人員之 懲處:〈1〉如涉法者,當事人一律法辦;未涉法者,軍官、志願役士官一律記大過乙次處 分,志願役官、士並檢討不適服現役退伍;義務役士官檢束、悔過三十日。另檢討單位正、 副主官(管)失職責任。〈2〉凡體罰、凌虐部屬者,其主官(管)以未盡督導之責個案檢 討議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01.182

01/04 02:47, , 1F
黃媽媽喔... 上次不是有個督割案 找他結果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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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2:49, , 2F
黃媽媽起碼幫助了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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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營區內也出過不少鳥是 主官極度怕你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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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6:04, , 4F
最好的方法就是連 營 指揮部 軍團 國防部 一個一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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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25, , 5F
督割結果不是證明鬧劇一場嗎囧?黃媽媽沒理會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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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54, , 6F
現在連黃媽媽都要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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