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女友前還先強迫發生關係 新兵在她洗澡穿好衣服掐死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全新的開始)時間10年前 (2013/10/04 11:45), 編輯推噓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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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裡很幹 : 幹的是,,這個壞蛋被洪仲丘 救了 : 軍法本就是斬立決 : 甚至有時寧可錯殺 : 有名的江國慶案 : 事發到槍斃不到2年吧 : 現在軍法被廢了,這就是社會大眾要的 : 這個軍人殺人案子從現在開始算,決不會2年內槍斃 : (1,2,3審就夠久了) : 我好奇的是現在到底軍人犯案由一般法官按軍法處置 : 還是一般法官按刑法處置 : 但不論如何 : 以前斬立決大快人心的軍法不見了 : 豈不令人憂心 : 難怪有人說台灣是鬼島,民粹阿 你錯了 修法前的軍審法,還是可以上訴到最高法院的,現在是地院跟高院都敢判死刑, 但是在最高法院通常會開生死辯以後,自為變更判決。 所以跟洪案無關,你硬要扯的話 跟江國慶比較有關係,把軍審的終審權還給了一般司法 所以沒洪仲丘案,這個人還是可能在最高法院的生死辯論中,逃出昇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20.133

10/04 22:25, , 1F
昇天也不錯啦 不要活著就好 欸 不對 該下地獄才是
10/04 22:25, 1F

10/05 00:54, , 2F
軍審 可以加重2分之1期刑 一般司法法院就沒這規定..
10/05 00:54, 2F

10/05 02:22, , 3F
軍審確實有它嚴厲之處...上一篇許多人都太小看軍審程序跟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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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2:23, , 4F
通審判程序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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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7:23, , 5F
軍法的問題一直在嚴法寬辦看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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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0:24, , 6F
軍審是軍審,軍刑法是軍刑法;你的軍法是什麼法
10/05 10:24, 6F

10/05 11:10, , 7F
問題是用的人法律素養 呵呵
10/05 11:10, 7F

10/05 11:18, , 8F
對小兵就很嚴厲 違法取證都可以 對長官就學長學長的了
10/05 11:18, 8F

10/06 22:31, , 9F
對小兵就很嚴厲 違法取證都可以 對長官就學長學長XD
10/06 22:31,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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