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哈拉] 不意外~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全新的開始)時間10年前 (2013/08/08 16:43),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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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wbeatcn (Taiwan beats China)》之銘言: : 把人弄死了 : 還不是重罪 : 那甚麼才是重罪勒? : 不管是軍檢 還是那些職業軍人 : 還是爽爽領薪水(聽說還有戰友會支援?) : 你們乖乖繳稅養他們 : 家屬還要放下工作 沒有錢領 : 義務律師 也沒有收入 : 這高下立判阿 軍檢抗告本來就是演演猴戲而已,起訴法條用 妨害自由跟施以種類以外處罰罪 都是超輕刑阿。 軍檢根本就沒有覺得這三個人需要負責洪仲丘的死亡結果。 甚至我覺得職權妨害自由也不會成立,通通只成立施以種類以外處罰罪, 最重才一年有期徒刑,換算成罰金來易科好了 一天1000 x365 = 36.5萬 所以法官覺得交保金額 這樣對三個人其實已經很重了。 還好不是給軍檢繼續審 不然答案大概現在就出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20.133

08/08 16:43, , 1F
軍檢/軍法官的素質這次讓大家看得很清楚啊
08/08 16:43, 1F

08/08 16:44, , 2F
跟高大成說得一樣,不會再被羈押了
08/08 16:44, 2F

08/08 16:48, , 3F
高大成說的完全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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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6:50, , 4F
http://ppt.cc/I0uC 這是我今天看到的新聞最好笑的標題
08/08 16:50, 4F

08/08 16:50, , 5F
高大成果然夠了解這些垃圾的想法
08/08 16:50,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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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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