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洪案移出軍審 洪姊憂:542旅涉案軍士官被輕縱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全新的開始)時間10年前 (2013/08/07 16:02), 編輯推噓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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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rvivian ()》之銘言: : 有點不是很了解: : 修的應該只是軍事審判法,陸海空軍刑法應該還在吧, : 那這樣的話,就算是由一般司法來審, : 罪行確立的話還是按照陸海空軍刑法來論罪, : 罪行為什麼會比較輕呢? : 現在應該只是負責審理的人不同,但該有的罪名應該是一樣的不是嗎? 其實洪大姐講錯了,如果542旅那些人用業務過失致死的話 還比目前的起訴法條重耶。 目前542旅那幾個人都是用 軍刑法的對部屬施以種類以外之處罰(一年以下) 加上 妨害自由(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上刑法134條 公務員利用職權機會犯罪(加重1/2刑) : : 軍審法雖然順利通過,但洪仲丘家屬卻憂心案情移出軍審會遭到輕縱;洪家大姊洪慈庸在 : : 今(7)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可以原諒269旅禁閉室做為,但542旅絕對不能輕縱。 : : 洪慈庸表示,她可以理解269旅禁閉室有過去長久以來的制度問題,但關於542旅的內部惡 : : 習,她覺得不能輕縱,必須要深入追究相關法律刑責,而她也擔心全案移出軍審可能會造 : : 成542旅涉案軍士官被輕縱,最後僅以業務過失結案。 所以其實當初軍最高檢在起訴的時候就已經輕放了542旅那幾個人 體檢報告為什麼是關鍵,如果體檢報告明明顯示洪不適合關禁閉 542旅那幾個人明知 卻仍然故意送洪關禁閉,那就表示他們在客觀上是可以預見洪員可能在禁閉操練中致死 當初應該就起訴 "職權妨害自由致死" (302條2項 七年以上 +134條 加上1/2刑) 至於269旅的戒護士們 我覺得要成立上官淩虐下屬罪 應該是難度很高 最有可能成立應該還是 "業務過失致死罪"(276條 五年以下) 不過C先生有提到 洪員曾經在反應不適後 有40分鐘完全無人處理他的狀況 比較嚴重的話可能成立"負保護義務遺棄致死罪"(294條七年以上+無期徒刑) 至於共同凌虐致死這個部分可能難度很高 不過如果以范佐憲如果真的有交代戒護士"好好照顧"洪仲丘的話 這部份可能可以認定其有 教唆凌虐部屬的故意 但如果陳毅勳真的沒成立凌虐部屬罪的話 那就只能以未遂論但凌虐部屬不罰未遂SO...這部分無罪 那是否可以僅論教唆殺人或傷害 這句話好像有點難認定 是否有這樣的意思XD 縱令說教唆傷害也無法區分是輕傷還是重傷的意思 教唆輕傷害 又不罰未遂 S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20.133

08/07 16:12, , 1F
並不是把案子移到一般法院才能用業務過失致死起訴
08/07 16:12, 1F

08/07 16:13, , 2F
刑責比較重 也要是成罪的情況下才能比較
08/07 16:13, 2F

08/07 16:43, , 3F
不是還是按軍法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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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6:44, , 4F
推542旅那幾個應該起訴職權妨害自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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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11, , 5F
現在新法是按照起訴罪名,有列舉的才會回歸一般司法,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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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11, , 6F
脫離不了軍檢..
08/07 19:11,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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