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修法 就真的夠了嗎?
不夠的
其實軍法可能現在情況下都不可能廢除
但軍檢絕對可以廢除的
世界多大部分都沒有軍檢單位
為何台灣還要保留???
絕對可以廢除 而且是非必要為之
而軍法可以執行的便是更改其歸屬體制
歸屬要更改
軍法歸列司法體系裡的特別條款
當然內容一定還要再修
若軍法依舊由軍檢執行
就算部分條款可回歸司法
但在此條款成立前
軍檢就會努力滅證
條款將永不成立 更不可能回歸司法辦案
那修法還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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