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建議] 建議1985聯盟召開記者會回應行政院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sexyrickysky (花心只是掩飾內心的空虛)時間10年前 (2013/08/04 01:04)推噓4(4推 0噓 5→)留言9則, 5人參與討論串3/4 (看更多)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H_JNxIc ]
作者: sexyrickysky (花心只是掩飾內心的空虛)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建議] 建議1985聯盟召開記者會回應行政院
時間: Sun Aug 4 00:55:19 2013
剛剛針對了行政院的記者會,寫了數點回應供聯盟參考,
給公民1985聯盟的一些話:
透過7/20與8/3號的兩場集會,我們已經很清楚向政府表達了人名的憤慨與不滿。
行政院也於8/3號晚間9:45分左右,做出了回應如下:
======================================
行政院的記者會:
1.成立軍事冤案委員會,國防部將會全力配合,如符合要件將重新審理。
2.推動修正軍事審判法,承平時期回歸一般法院
3.洪仲丘『個案』行政院已要求國防部與法務部全力偵辦,軍檢與桃檢已分別起訴不起訴
4.行政院將進行全面檢討軍中制度
======================================
然而,行政院的回應並無具體措施以及明確時程表。
如第一點,雖然行政院表示將由羅姓政務委員擔任主要召集人,
但委員會的召集組成並未明確說明?何謂符合重新審理要件?
若委員會的組成仍以國防部、各軍團司令單位為主,
無第三方正單位(如一般司法的檢調體系),
相信這個委員會最終也只是淪為軍方的遮羞布。
再者,若所謂的重新審理要件,是指說要發現新事證,
這無疑是給上訴方設下了一個極大門檻,
因為所謂的證據就如同本次案件的關鍵80分鐘影像早已被人抹去。
因此,聯盟應進一步要求重新審理要件從寬認定。
第二點的修正軍事審判法,應給政府下定一個最後期限,
如第三次臨時會或下一個立院會期結速之前。
7/20號的那場集會,聯盟就已提出訴求,
而國民兩黨也將相關議題排入本次臨時會中修法,然而最終還是遭到國民黨封殺,
並遭到陳姓軍系立委強力杯葛。
若無今日的第二場集會,相信最終這個法案還要在立法院繼續被冰凍。
此外,行政院今天的說明中提到,
將優先推動的部分為:凌虐罪、違法處罰罪、殺人罪、妨礙性自主罪等回歸一般司法體系,
然而並未提到『貪污』與『盜賣軍用品』部分,
依照軍法體系與軍中的論資排輩原則,相信要透過軍法也查不出個所以然來。
故,應因向行政院呼籲,將『貪污』與『盜賣軍用品』部分也應一併納入修法範圍中。
第三點部分,行政院記者會中特別強調洪仲丘案為『個案』,
並強調軍檢與桃檢已分別起訴不起訴。
某種程度政院的立場已經定調本案的調查已結束。
然而,事實上,所謂的真相依舊沒有給出,而這也是聯盟最主要的訴求。
行政院並未在此點上做出明確且正確的回應。
此外,行政院記者會中提到特偵組無法介入調查,
但是並無提及是否可以透過行政命令的管道,強制特偵組介入。
第四點的部分,行政院記者會只很簡潔的說出全面檢討軍中制度,
但是依然沒有給出方向與時間表。
促進軍中人權促進會成立的黃媽媽,早在十幾年前就提出類似的訴求,
而當時的軍方與政府也給過相似的承諾,
然而最終的結果我們還是看到悲劇依然不斷的發生,
這表示所謂的『全面檢討軍中制度』最終只是流於口號。
聯盟下一步要作的應該是進行監督,要求行政院定期公開檢討報告,
並允許讓相關公民團體參與軍中制度的改革,
否則最終只會淪為一場會而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演給大眾看的戲。
單一社會議題有其生命與週期性,待時間一長,
許多重要的事往往不知不覺的不了了之。
聯盟現在最重要的是招開記者會,
並對行政院提出的數點一一做出回應。
並嚴正申明,若府方想以拖待變,且為給出更為明確的回應,
聯盟將持續施加的壓力,人民對府的不滿將不會隨本次集會的結束而消散。
--
一個深愛宅宅的正妹,在失戀後寫下的歌:
你不宅 當我最需要愛 你卻不宅 wo~ 無盡等待像獨白的難挨 wo~你不宅
你不宅 高興還是悲哀 你都不宅 wo~ 我受了傷在偷偷好起來 但你不宅~不~~宅
你不宅 當我最需要愛 你卻不宅 wo~ 一個人分飾兩角的戀愛
你不宅 高興還是悲哀 你都不宅 wo~ 像空氣般不存宅 宅沒有痕跡的愛~
後記:當你蛻變為型男的那一天起,我的愛已隨潮水退去而消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2.98.118
噓
08/04 00:55, , 1F
08/04 00:55, 1F
推
08/04 00:57, , 2F
08/04 00:57, 2F
→
08/04 00:57, , 3F
08/04 00:57, 3F
推
08/04 01:01, , 4F
08/04 01:01, 4F
推
08/04 01:02, , 5F
08/04 01:02, 5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exyrickysky (42.72.98.118), 時間: 08/04/2013 01:04:11
※ 編輯: sexyrickysky 來自: 42.72.98.118 (08/04 01:04)
→
08/04 01:04, , 6F
08/04 01:04, 6F
→
08/04 01:05, , 7F
08/04 01:05, 7F
→
08/04 01:05, , 8F
08/04 01:05, 8F
推
08/04 01:06, , 9F
08/04 01:06, 9F
推
08/04 01:08, , 10F
08/04 01:08, 10F
→
08/04 01:14, , 11F
08/04 01:14, 11F
→
08/04 01:15, , 12F
08/04 01:15, 12F
推
08/04 01:17, , 13F
08/04 01:17, 13F
推
08/04 01:42, , 14F
08/04 01:42, 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4 篇):
建議
130
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