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哈拉] 沒有取消軍方的檢察權,根本無法除弊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時間10年前 (2013/07/27 01:21), 編輯推噓15(15017)
留言32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vance0519 (熱情是夢 : 所以目前民進黨的修法方向也定調為審判與偵查都應回歸一般司法、檢察體系,亦即廢除 : 軍事司法及軍事檢察制度。 : 希望大家一同支持這個修法方向,不分黨派。 : 至於這次找的大多數為DDP委員,是因為如果執政黨委員這次表現十足顢頇,連自己選區 : 的委員都只會以搪塞之言回覆,所以對KMT已不抱希望。 : 再者,在民意的壓力下,KMT縱使為國會絕對多數,也必須向在野黨們(不只DDP)妥協。 : 最後,願以中華民國之名冠冕 洪仲丘先生 : 你用你的鮮血與生命,讓這些不合理的制度有了改變的契機。 : 這不正是以己之壯烈,為中華民國盡忠嗎? : 忠烈之名,汝當之無愧! 別高興太早 KMT也推了它們版本的法案: http://0rz.tw/HlHN9 "軍人若在承平時期涉犯刑案,應交由一般司法機關偵辦、審理;不過涉及國防機密案件 ,仍維持於軍法系統審理。" 所以,就以洪仲丘事件,是否軍檢會以"事關國家機密"為由拒絕送交地檢署?? 現役軍人共諜案,是否軍檢也會以"事關國家機密"為由拒絕送交地檢署?? 表面上kmt推法案修改軍人犯罪的刑責歸屬,但實際上仍舊開後門給國防部"自行裁量" 尤其KMT在國會又是優勢,它們版本過了,有修法和沒修法有差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88.199 ※ 編輯: MPSSC 來自: 114.36.88.199 (07/27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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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M大提醒,也希望大家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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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我有注意到這句話,這樣最後決定權還是在軍方,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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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根本是用來唬爛平民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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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應該把軍法庭及檢察單位獨立於軍行政權之外才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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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隔不久...又會出現個學長學長的跳針王在說軍事機密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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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兩黨推出的法案出來後,請大家繼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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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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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麻希望大家把節目[劇情}文的關注熱情,能到回歸正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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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1:28, , 9F
體系身上,這真的絕對需要大家更多心力的關注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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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權者最奸的就是 保留一堆但書和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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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檢本來就是詭異的設計,該廢! 不然只是被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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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1:39, , 12F
這是機密那會動搖統帥權 都他們在講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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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1:47, , 13F
所謂的國家機密 印象大法官有做過解釋 好像跟阿扁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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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法OR律"不可能把世間萬萬種情況用文字寫成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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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都能寫進"法OR律" 我看會比四庫全書還要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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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會有大法官釋憲 判列 行政命令等 補充"法OR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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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般老百姓根本搞不懂"法律"有位階 只要有管到都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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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民都白癡。修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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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說修假的 就我說的所謂國家機密大法官印象有做過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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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說的話可以拘束任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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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密 =/= 軍事機密,難道我的理解有誤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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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給軍方裁量權,那是要人民怎麼抗辯,按行政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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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按「學長」說的走?想必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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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2:08, , 24F
還沒修正,不知道該軍事機密是否等國家機密法的認定,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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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十條核定單位的規定,第一階[機密]等級只要授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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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2:11, , 26F
人員即可認定機密,這樣規定的話似乎會過於浮濫與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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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2:13, , 27F
又看到了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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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2:15, , 28F
那個軍事機密與國防機密依照第3條解釋範圍擴張的話,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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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2:16, , 29F
包海,有機密兩個字的話那就不會進入到普通司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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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2:17, , 30F
所以還是全面回歸到司法體系才是正途,即便是國家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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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2:18, , 31F
不代表就可以不受司法監督審查.當然還沒修法一切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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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3:15, , 32F
國民黨版的漏洞很大,民進黨版的漏洞在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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