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憂兒1人扛罪 陳毅勳母崩潰下跪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TRASH)時間11年前 (2013/07/25 11:32), 編輯推噓4(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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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94i5566 (啾4i5566)》之銘言: : ※ 引述《Yolosnow (生活很無聊)》之銘言: : : 憂兒1人扛罪 陳毅勳母崩潰下跪 : 我覺得現在陳想轉污點證人 想拱出實情也不敢 : 因為整個偵查 審判還是軍檢、院在主導 : 他現在如果有這種想法必定會… : [快訊] 軍檢表示 陳毅勳於軍事看守所內畏罪自殺 別傻了,現在陳毅勳凌虐部屬致死,這部份,罪証確着是逃不掉的 如果1人扛下來,還可以說是意外不是蓄意 輕判個7年,關個3年半就出來,再給些安家費封口 是目前最佳的選擇 如果去咬上面指使的,要是查出蓄意謀殺 這下就好玩了,有犯意跟沒犯意,罪行是差很多,最高可判到死刑 要是換做是我,大概也是摸摸鼻子 一個人扛下來了(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82.218

07/25 11:33, , 1F
你沒想到國賠 也是要他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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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1:34, , 2F
肯定是這樣子的.... 被教唆殺人,被教唆者真的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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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1:34, , 3F
科科,安家費 事後反悔不給的話,他能怎麼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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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都是死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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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被教唆者的罪會比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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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陳毅勳被押了不然真的要勸他全部都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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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關七年出來還有一億國賠金要賠,比死刑還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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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全講出來,一定要有前提(檢察官 or 法官能找出法條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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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被上面交代要殺掉呢? 服從是軍人的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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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講是某些人指示要做,只是服從長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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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還沒同意你轉汙點證人, 你就自動爆出來, 根本是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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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從是天職: 這個刑法是不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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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官叫你去殺同袍, 你應該有知識去辨認,那個命令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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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跟不講都是死或比死還慘,總得要拼一下轉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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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我國刑法不採(被命令殺人,可以免罪),大概也是抄德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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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1:41, , 16F
當初東德軍人槍殺很多要越牆的人, 也都抗辯說是長官命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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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你說是意外 除了畜牲會有人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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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安全的方式是 終審時 轉移給一般法院審理時 陳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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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點 會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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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幾乎全部都有罪 ===> 德國法官: 我聽你在虎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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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即使如此 國軍也不會放過他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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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1:44, , 22F
問題是現在審判權在畜牲手上,扛下來畜牲就輕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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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扛,畜牲就重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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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1:45, , 24F
猜被畏罪自殺 結案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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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1:49, , 25F
轉證人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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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2:19, , 26F
蓄意凌虐一定成立,說謀殺就難了。
07/25 12:19, 26F

07/25 21:35, , 27F
蓄意凌虐重罪第三審是最高法院審判
07/25 21:35, 27F

07/25 21:36, , 28F
但是第三審幾乎不從事事實審理,所以沒用
07/25 21:36,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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