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苗栗認養路燈

看板Miaoli作者 ( )時間15年前 (2010/08/25 11:55), 編輯推噓8(14639)
留言59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WCHdot (阿君)》之銘言: : 苗栗縣好___ 發起認養路燈每盞500元 : 卻免費發送5月天演唱會門票 : 是把建設苗栗的經費用到哪裡去? 這是苗栗市公所發起的認養的活動. 不是苗栗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98.148

08/25 09:15,
而且大多覺得免費發送不錯吧 ? 如果要收錢,都不知道該花
08/25 09:15

08/25 09:15,
多少錢
08/25 09:15
我可能(或許,應該)是版上少數(或唯一?)覺得不應該免費發送的人... 如果收錢的話,演唱會的門票金額不是重點. 而是與之相關的觀光收入,或說人潮帶來的消費潮. (畢竟演唱會是規範在2010水舞嘉年華當中,而舉辦水舞嘉年華之意,本就是為了 吸引觀光消費) 或許可比照去年的某場音樂會索票方式. 憑縣內消費(憑發票)滿一定金額以上,可免費索取. 而縣內民眾(或就讀於縣內中學高中大專的學子)可憑證每人索取一張之類的方式. 當然消費金額多寡,縣內/縣外民眾的供票比例,以及防止重複索取的作法上,則可 另外討論,我覺得這或許也是一個可供討論的方式. (用這樣形容好了,摸蛤兼洗褲. 或許可能仍有不完美處,但兼顧到了免費索票/憑觀光消費索票)

08/25 09:34,
我覺得原PO會這樣想也不是沒有道理,人民真的不知道
08/25 09:34

08/25 09:34,
錢花到哪裡去了。
08/25 09:34
坦白說,應該大多數人(你我他)都不知道. 舉例之前版上monicmama版友發文的花2700萬元舉辦NBA表演賽招標案, 第一次招標失敗了,不過後面還有接著第二次招標,該次有無成功或是後續再標, 我就不清楚了. 這類的標案,可上政府電子網查閱.

08/25 10:30,
論述跳太快了..,是市公所為了籌措經費發起認養路燈
08/25 10:30

08/25 10:30,
經費缺少是因為向縣府申請五百萬的建設經費不可得~
08/25 10:30

08/25 10:45,
發文者這樣的論述起源是合理:) 前幾個月的新聞市公所爭取
08/25 10:45
^^^^^^^^ 抱歉修正一下,用質疑替代上面的論述起源四字好像比較不會引起誤會. 原推文字句如有造成誤會,還請見諒.

08/25 10:48,
營建暑補助經費來修補市內道路被打回票,說燃料稅自民國93
08/25 10:48

08/25 10:49,
年起核撥縣市指定專案用於道路養護等,市公所轉向縣政府爭
08/25 10:49

08/25 10:50,
取補助,縣政府說沒錢... 文章代碼(AID): #1C684Utl
08/25 10:50

08/25 10:53,
若免費贈票<->實質效益,尚屬合理. 若否->則或許有待商榷.
08/25 10:53

08/25 10:58,
那是否可以說,的確在編列預算的時候有以此作為申請
08/25 10:58

08/25 10:59,
但是因為是統籌分配款,撥款的使用權利尚在苗栗縣政府?
08/25 10:59
照該篇新聞報導的內容,燃料稅撥給縣政府統籌專案用於道路養護相關上,統 籌分配款的運用應該是縣政府的權責範圍. 不過該篇報導中並沒有更進一步的事實內容描述,諸如: 苗栗市公所於何時提出申請? 或是是否急於今年度爭取經費補助到位立即全面整翻修? 或是小額補助經費供路面嚴重損毀者暫時急修補用也可?(*1) 或是縣政府的說法是沒錢二字簡單扼要打回票? 還是說回函公文中有補充說明原因 -> 如今年度預算已編列,亦無其他可動支 經費補充,請於明年度核定編列預算前向縣府提出申請之類...? (*1) 那篇路不平報導,最初是專門轉錄新聞的 Ptt 站內網友所發,因無附上心 得不符版規被刪文. 所以我後來在udn看到該則報導,就發到版上來,文內 的個人心得部份,我有提到若這整筆數千萬經費無法立即到位,是否考量 另個方向,針對嚴重凹下陷(或損毀)之路面,暫時性的重新補鋪填,或許也 是個應急的作法. 不過該篇報導中,針對上述這些部份,並沒有後續的市公所/縣政府的相關 描述或求證,到目前好像也沒在平面媒體的地方版上看到後續報導.

08/25 11:03,
那K大能否證明,要不到的錢是被拿來辦活動?
08/25 11:03

08/25 11:04,
不然這樣的論述怎麼會合理,預算有使用項目的規定
08/25 11:04

08/25 11:04,
不是麼簡單可以挖東牆補西牆
08/25 11:04
這似乎要看預算的編列名目/項目而定(看版上有無會計或公務審計專長的版 友,可以分享解惑一下) ? 比擬如招商獎勵金這筆經費(已民國96年度的招商獎勵金一億多元為例),該筆 預算的使用規定是? 好像沒有詳細的規定. - 拿來用在音樂會/演唱會可. - 拿來改善現有工業區內基礎設施,鼓勵廠商(招商)進駐現有工業區內也可. 另外 "要不到的錢是被拿來辦活動" --> 這怎會是我來證明呢? O_o 我應該沒有說縣政府打回票說沒錢的原因 -> 是因為把那筆錢拿去舉辦演唱 會了. 天外飛來一句要我證明,必須說句很抱歉的話,.....我沒有那個能力. 如果要證明的話,我想縣政府 <-> 市公所的溝通,或甚至該篇報導的記者是否 有後續的追蹤,都是個證明(或向民眾解說釋疑)的好方法.

08/25 11:09,
回樓上二位,我的推文應該沒有要"戰"或"批評"的意思,如有
08/25 11:09

08/25 11:10,
文字誤會,請見諒. 另外我的推文也沒有說辦活動的錢就是
08/25 11:10

08/25 11:11,
那筆討不到的錢.我僅說了1.民眾會有這樣的疑問->合理. 2.
08/25 11:11

08/25 11:12,
舉辦活動如果沒有確切實質效益,那麼規劃當初即應檢視.而
08/25 11:12

08/25 11:13,
不該為了舉辦而舉辦.
08/25 11: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31.186

08/25 12:04, , 1F
這麼說也對,憑證索取感覺比較有依據一些
08/25 12:04, 1F

08/25 12:22, , 2F
推 k 大!!
08/25 12:22, 2F

08/25 13:16, , 3F
如果你沒辦法證明,就不要把兩件事混在一起講,然後說這種論
08/25 13:16, 3F

08/25 13:17, , 4F
述是合理的,連預算內容是怎樣以及如何花用都沒搞清楚,
08/25 13:17, 4F

08/25 13:17, , 5F
把兩件明顯是不同單位權責的東西混在一起怎麼會合理
08/25 13:17, 5F
1.原發文者的是對於苗栗市經費不足,需用愛心認養路燈的方式,來辦理認養專款 專用於電費支應上,減輕市庫負擔. 而苗栗縣政府舉辦演唱會卻是採免費發送 方式,對比之下 ~ 對於縣政府在建設經費上用到哪去的質疑. 原po或一般民眾會有這方面的"質疑"(我在原篇推文寫"論述起源",後已在此篇 修正為"質疑"),我個人認為挺合理的. ------ 這是我個人立場,認為該位版友 的質疑合理,若對於此點你不認同或無法接受,無妨 ~ 這部份屬於每個人的表達 意見自由. 2.我的推文關於苗栗市公所爭取經費路不平,為引述聯合報記者的報導. 文章代碼(AID): #1C684Utl 以及最後一句對於舉辦水舞-演唱會上活動的感想(如下述虛線內該段). 對於演唱會是否需免費購票或可換個方式贈票,我也有在本篇中間段落 部份,提出自己的看法. Ex: 或許可能仍有不完美處,但兼顧到了免費索票/憑觀光消費索票該段 落描述. --------------------- kentrose:發文者這樣的論述起源是合理:) 前幾個月的新聞市公所爭取 ^^^^^^^^ 抱歉修正一下,用質疑替代上面的論述起源四字好像比較不會引起誤會. 原推文字句如有造成誤會,還請見諒. kentrose:營建暑補助經費來修補市內道路被打回票,說燃料稅自民國93 kentrose:年起核撥縣市指定專案用於道路養護等,市公所轉向縣政府爭 kentrose:取補助,縣政府說沒錢... 文章代碼(AID): #1C684Utl kentrose:若免費贈票<->實質效益,尚屬合理. 若否->則或許有待商榷. --------------------- 3.如上虛線內的個人推文,關於苗栗市公所爭取縣政府經費補助方面. 請問上述我的推文中,有指陳苗栗縣政府未能撥款給苗栗市公所,是因為 把錢拿去用在舉辦其他活動了嗎? 答案應該是很明顯的 "沒有" !!! (請參閱本篇文章中段 ==> 我尚有寫到該篇記者報導中,對於市公所在哪 個時間點向縣政府爭取經費,以及縣政府的公文回函內容是否僅寫沒錢, 還是說回函內有相關駁回理由陳述...等,這些在該篇報導中都沒有著墨) 請問那我要證明什麼? .......................=.= PS:從頭到尾都是kksmart版友,您要求我必須提出證明 ==> "證明要不到的錢是被拿來辦活動". 但問題是,我有那樣指控嗎? 面對我沒有說過或指陳的話,卻要我去證明??? 這個邏輯應該不通吧. O_o

08/25 13:29, , 6F
我也想知道板上有沒有高手,可以分析縣府在編列預算時候
08/25 13:29, 6F

08/25 13:29, , 7F
怎麼把活動經費編列進去~實際使用如何?各鄉鎮的申請
08/25 13:29, 7F

08/25 13:30, , 8F
經費,又是怎麼被確認有按照計畫的方式被使用?
08/25 13:30, 8F

08/25 13:34, , 9F
一個更怪得問題,如果今天真的遇到經費拮据了,剩下一
08/25 13:34, 9F

08/25 13:35, , 10F
筆費用只得選擇『修路』或『辦演唱會』,有這可能嗎?
08/25 13:35, 10F

08/25 13:40, , 11F
建設經費不是年年估算有跡可循,又怎會在年初就捉襟見肘
08/25 13:40, 11F

08/25 14:00, , 12F
老實說,你不是國稅局的人,他們不會這麼簡單給你看
08/25 14:00, 12F

08/25 14:00, , 13F
數字....'
08/25 14:00, 13F

08/25 14:00, , 14F
頂多都是湊整數給資料
08/25 14:00, 14F

08/25 14:01, , 15F
我想除非有人認識審計部的人肯洩漏吧= =
08/25 14:01, 15F

08/25 14:39, , 16F
我就是針對你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說合理,因我覺得並不合理
08/25 14:39, 16F

08/25 14:40, , 17F
你要放一起說,就提出這兩者相關的證明,不然是說心酸的嗎
08/25 14:40, 17F

08/25 14:42, , 18F
你的推文在我看來就是有指陳的連帶關係
08/25 14:42, 18F
我的內文(推文)關於苗栗市公所爭取經費補助維修道路,==> 我有沒有指陳(指控) 說 "是因為苗栗縣政府拿去舉辦活動的關係,導致無法補助市公所維修路面" ? 相信有完整閱讀整篇文章者,自有公論. 或者認為我的發文不合版規(引戰或是政治文之類),亦可PM私信給版主,版主 會有裁奪.

08/25 14:44, , 19F
而且原po發文是說苗栗"縣",可沒有對苗栗市提出單獨討論
08/25 14:44, 19F

08/25 14:45, , 20F
這樣搞不清楚負責單位的疑問,我不覺得合理
08/25 14:45, 20F
苗栗縣好___ 發起認養路燈每盞500元 <---市打成縣,那是原po筆誤吧. (套用你的邏輯,那以後通"霄" 打成通"宵",要不要鞭數十,浸之水桶呢?) 另外你覺得原po的質疑不合理,這 OK. 我上面內文段落有寫了,你認為原po的質疑是否合理,那是每個人的表達意見自由. 我認為原po的質疑合理,<-- 你覺得這讓你很不能接受要開噓,我也認為很正常, 理由同上,每個人表達意見的自由.

08/25 15:14, , 21F
沒有想戰的意思 請邊小力點 照你說 原文已經修改了
08/25 15:14, 21F

08/25 15:16, , 22F
樓上W版友你誤會了吧? 我沒有要戰任何人阿,我也說了你那
08/25 15:16, 22F

08/25 15:17, , 23F
可能是發文的時候,一時打錯字(筆誤)而已.不是要鞭你或是
08/25 15:17, 23F

08/25 15:17, , 24F
其他意思啦~
08/25 15:17, 24F

08/25 15:19, , 25F
不過你似乎越改越混亂 @@" 推動愛心認養電燈-苗栗市. 舉
08/25 15:19, 25F

08/25 15:19, , 26F
辦演唱會-苗栗縣政府.
08/25 15:19, 26F

08/25 15:20, , 27F
無聊,被噓就叫人家去找版主,何況我推文的時候原原po未改字
08/25 15:20, 27F

08/25 15:20, , 28F
腦內小劇場可以再發達一點
08/25 15:20, 28F
^^^^^^^^^^^^^^^^^^^^^^^^ 無關討論主題的情緒性言詞,我想可免還是則免吧. 如果覺得我的發文內容很無聊,不如還請您直接用回文的方式指出我文章內 容中,那個段落章節有如你說的寫到 "苗栗縣政府不補助經費給苗栗市公所 修路,是因為把錢都拿去用在活動上了". 建議您PM版主,是認為如果你覺得我的內文涉及不實引述/攻訐等,則直接送 交給版主依照版規裁奪,也是很合情合理,當然要PM版主與否,那是你的自由. 整串內容簡單的概略述之: 原po(W版友)認為苗栗縣有錢辦免費贈票活動,但苗栗市卻需要藉由愛心認養 路燈活動來協助市庫支應路燈電費.到底苗栗縣政府的經費用到哪去了. 而我認為該版友會有這樣的質疑誠屬合理,人之常情. 並舉路不平 ~ 苗栗市公所 向縣政府爭取經費補助該篇報導為例,一般民眾看到該則報導若有類似疑問,也是 合情合理範圍. 而 kksmart 版友你則認為,我上述的舉例就是在說苗栗縣政府把錢用到活動上了, 所以沒錢補助苗栗市公所修路.

08/25 15:33, , 29F
補推,財務報表不是說看就看的到
08/25 15:33, 29F

08/25 15:51, , 30F
那請問,一般來說應該要可以看得到~還是看不到也合理?
08/25 15:51, 30F

08/25 17:14, , 31F
正常來說,他們的會計單位沒有義務提供給我們看...
08/25 17:14, 31F

08/25 17:16, , 32F
看不到詳細的數字,頂多就是他拿一份可以對外的資料出
08/25 17:16, 32F

08/25 17:16, , 33F
來,僅止於此
08/25 17:16, 33F

08/25 17:31, , 34F
不只苗栗市吧 竹南也有阿 我媽就有認養我家旁邊的 也是
08/25 17:31, 34F

08/25 17:31, , 35F
要交一些錢
08/25 17:31, 35F

08/25 20:09, , 36F
你看發起人是誰 再看縣長跟他好不好
08/25 20:09, 36F
※ 編輯: kentrose 來自: 59.104.231.186 (08/25 20:59)

08/25 21:00, , 37F
縣府的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報 不是都在網站上看得到?
08/25 21:00, 37F

08/25 21:00, , 38F
(雖然我不知道上面說的數字是什麼XD)
08/25 21:00, 38F

08/25 21:03, , 39F
有的,但是都是綱要式(科目)的列舉,如該報統計期間(月報/
08/25 21:03, 39F

08/25 21:03, , 40F
季報/年報)的行政支出多少元,教育支出多少元等,缺乏細項
08/25 21:03, 40F

08/25 21:04, , 41F
或相關說明,對於一般民眾而言似乎還是無從去探究.
08/25 21:04, 41F

08/26 01:34, , 42F
多謝糾正
08/26 01:34, 42F

08/26 01:44, , 43F
現金流量表很難看出科目內明細
08/26 01:44, 43F

08/26 01:50, , 44F
我的原意kentrose已經幫我說明的很清楚了(感謝)
08/26 01:50, 44F

08/26 01:52, , 45F
kksmart論述中並沒有說苗栗縣政府把錢用到活動上 你想錯了
08/26 01:52, 45F

08/26 08:29, , 46F
套句你說的話,我從來沒說過"鞭數十,浸之水桶",都是你在說
08/26 08:29, 46F

08/26 08:29, , 47F
這不是腦內小劇場是什麼?你不准別人把話加到你身上
08/26 08:29, 47F

08/26 08:29, , 48F
你就可以?
08/26 08:29, 48F

08/26 08:31, , 49F
鞭數十,浸之水桶就有關主題了?話都是你在說
08/26 08:31, 49F
這不是准不准的問題,而是我有沒有說過或提到. 我的內文 "完全沒有" 提及苗栗縣不補助經費給苗栗市,是因為把錢都拿去 用在活動上了. 面對我沒有說過的話,你要求我去證明,不覺得很詭異嗎? 1.鞭數十該句話是我說的, ===> 我文內並沒有說這句話是你推文的. 2.該句話的意思是套用你的推文意思(縣市單位打錯了,發那樣的質疑文章 不合理),來反問那是否以後通霄打成通宵的旅遊發問文章,地名也是打錯了, 是否就表示那些發問文章一定都是來亂的呢? ***************************************************************** → kksmart:而且原po發文是說苗栗"縣",可沒有對苗栗市提出單獨討論 → kksmart:這樣搞不清楚負責單位的疑問,我不覺得合理 苗栗縣好___ 發起認養路燈每盞500元 <---市打成縣,那是原po筆誤吧. (套用你的邏輯,那以後通"霄" 打成通"宵",要不要鞭數十,浸之水桶呢?) ******************************************************************

08/26 09:21, , 50F
息怒
08/26 09:21, 50F

08/26 12:27, , 51F
中時新聞『加薪? 雲縣都快發不出薪了』關鍵字『苗栗縣.
08/26 12:27, 51F

08/26 12:28, , 52F
已發生財政支付不正常狀況。過去在歲末才會發生薪資周
08/26 12:28, 52F

08/26 12:29, , 53F
轉不靈狀況,今年卻提早到八月就爆發出來...
08/26 12:29, 53F

08/26 12:30, , 54F
從鄉鎮公所到縣府都沒錢,我們還是有免費的五月天~
08/26 12:30, 54F
※ 編輯: kentrose 來自: 211.74.76.107 (08/26 14:37)

08/26 17:02, , 55F
那個...你可以不認養,如果拿到縣府的明細分類帳
08/26 17:02, 55F

08/26 17:02, , 56F
記得分享一下喔...
08/26 17:02, 56F

08/26 17:21, , 57F
我原本要回信的...但是按到回文...那...算了XD
08/26 17:21, 57F

08/27 09:51, , 58F
聯合新聞『世博台灣館返鄉底標3億起跳』關鍵字『苗栗縣
08/27 09:51, 58F

08/27 09:54, , 59F
估計整體成本六、七億..,這有事先編入年度預算嗎?
08/27 09:54, 59F
文章代碼(AID): #1CT9GVFF (Miaoli)
文章代碼(AID): #1CT9GVFF (Miao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