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罵NBA副主席 歐尼爾被罰48萬
※ 引述《ada1018 (ada1018)》之銘言:
: 講到這個我就想到歐尼爾被防守球員推擠的問題..
: 其實他在湖人的時後 就已經有這種"特別照顧"的情形了
: 基上他一持球 主要防守他的防守球員都用"擠"的 重心往前把他往外頂
: 我怎麼看都覺得這是犯規動作 但是NBA就是不抓
: 也許是因為他當時真的太恐佈了..就算這樣頂他
: 他還是可以整個把人壓翻打爆禁區
: 要是這樣再吹個進算 那真的比賽都不用打了(還得看很囧的罰球)
: 但是現在不知道是節省體力還是怎麼樣..
: 持球後的背框單打力道不像以前那麼夭壽
: 對手在他轉身的瞬間往外一頂 他的腳步就沒踩實了
: 背框單打時重心很重要 當然要進就難了
: 但是裁判就是不吹 除非推擠真的明顯到整個人往後彈 才會給犯規
: 也許大家已經習慣了以前超人體能的俠客
: 也習慣了裁判對俠客的雙重尺度 進而覺得理所當然
: 但是這本質上就是不公平的=_=...
其實我覺得這樣超惡劣的...
就像如果棒球場上出現了一個可以投出180公里 然後控球超準的投手
是不是以後他投球 好球帶就要放的比較小 讓大家都打得到??
因為一個明星太有壓制力而改變規則 我覺得是籃球獨有的宿命(張大帥、俠客)
但是為了一個人而改變尺度 根本就是作弊加沒水準...
David Stern知道中鋒打球難看 沒市場 所以就欺負Shaq 不讓他太強
知道SF、SG打球很酷 就創造出一個切入無敵的環境
要是所有中鋒都這樣對待 也就算了
偏偏只有Shaq會有這種待遇 身為一個從他新人球季就愛上暴力籃球的我來說
真的完全不能接受他不斷的被推、被打 然後裁判完全一副「你力量大 所以你活該」
對Shaq後來所研發出來的轉身拐子功 除了同情及肯定之外 再也沒別的感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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