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MenTalk ]
討論串[討論] 罷免門檻
共 5 篇文章
內容預覽:
其實你要討論前,做一下功課就知道為何有這25%。. 在2016年以前,要罷免政治人物可是難上加難,因為有"雙二一". 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為原選舉區選舉人之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或同意票數無法超過有效投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 比較有名是自稱國寶級白目馮光遠,想罷免立委吳育昇,到後來太陽花運動後 要
(還有150個字)
內容預覽:
※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昨天跟我先生有討論了一下關於這個門檻的事,. 25%總選舉人數這標準其實蠻有趣的,. 我簡單做了個表格看2018大選時六都的投票數據. https://i.imgur.com/xMCyHvD.jpg. 可以看出當
(還有545個字)
內容預覽:
現在好像又有一波說罷免門檻 25% 太低,. 不知道是在帶什麼風向?. 所謂的25% 是指選舉人數的 25%,. 又不是當天有去投票的 25%,. 平常選舉的時候也頂多只有 70% 的選舉人數會去投票,. 一般當選的候選人得票數如果真的除以完整的選舉人數,. 都只有 30% 左右,好一點的就是 40
(還有234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