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趕羚羊不是侮辱吧
※ 引述《vamwill (vamwill)》之銘言:
: 我覺得很奇怪
: 法院說 幹 是發語詞
: 趕羚羊就算是公然侮辱
: 但其實一般人說趕羚羊
: 也不是真的要幹對方媽媽啊
: 也是一個情緒的字眼而已
: 應該也算發語詞吧
: 為啥趕羚羊就是侮辱?
: 一般罵這個
: 連對方媽媽都沒看過
: 應該不會想幹吧
: 而且一般罵的對象的媽媽都很老了
: 除非你是罵一個小朋友
: 他媽又很正很辣
: 那可能有侮辱
: 到底??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003/2594776.htm
網購退貨留言「ㄍㄋㄋㄐㄅ」 女碩士發文公審挨罰5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陳姓女碩士透過拍賣網站向李姓女子購買物品,卻因為退貨爭議,使用注音文傳送「
ㄍㄋㄋㄐㄅ」等訊息,事後還在網路論壇發文抱怨並公開對話截圖,結果害慘自己,被賣
家一狀告上法院。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陳女觸犯公然侮辱罪,日前判處罰金5000元
,得易服勞役5日,全案仍可上訴。
心得:
這案例還熱騰騰,剛出爐,在處理正經事上,真的髒話別講,只會搞得事情處理更不
順利。
題外話,台灣的新聞,如果當事人有碩士學位,一定要在文章中批露,是說這破事,
學位是什麼很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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