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先有後婚、有了不婚

看板MenTalk作者 (懷念不如相見)時間2年前 (2021/10/11 00:19), 2年前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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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artlock (heartlock)》之銘言: : 剛剛看完俗女2最後一集 : 有人說第二季太油了,還是第一季好看 : 嗯,我同意 : 先說我沒有歧視男同的意思 : 只是那幾段男同感情掙扎的感情戲實在看不下去 : 不知道是演得不好,還是劇情太突兀 : 就是感覺很怪 : 戲裡陳嘉玲小孩生了,依舊沒結婚 : 想問問板上女森 : 妳們可以接受先有後婚,或是有了不婚嗎? : 也問問板上男森 : 你女朋友有了你的小孩,你能接受她生下後不跟你結婚嗎? 今天興致好,就來聊聊「婚姻」的歷史好了 婚姻是什麼?酒宴、儀式、承諾?對,但也不對... 婚姻其實是一種民事契約,約定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要遵守許多事項, 如:性忠貞、財產權、遺產繼承權、照顧與撫養的責任... 甚至婚姻契約結束後,仍然有部分效力存在,如子女探視、贍養費等等。 如果明白這個契約的本質,就可以思索研究:簽下去,自己是利或不利的一方 例如:女友有了孩子,但沒婚姻契約,孩子會不會仍然判給你? 仍有可能,因為可以驗DNA,法官也會看經濟狀況來判 雖然孩子是人不是財產,但法律上跟判財產屬於誰是差不多的。 那不簽除了心理不安還有甚麼困擾?嗯...我暫時沒想到 五六十年前的人簽了就幾乎不能反悔,有保障的意思在。 現在的人簽了...不用我多說了。 至於性忠貞、贍養費這些,都可以一一思考,當作簽個大合約去想,分析利弊, 思考最好與最壞的情況,然後也許去找律師設計婚前契約。 我建議各位與其用直覺用情緒面去判斷,不如去讀一下民法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12.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633882799.A.EB8.html ※ 編輯: freshguy (218.161.12.157 臺灣), 10/11/2021 00:22:21 ※ 編輯: freshguy (218.161.12.157 臺灣), 10/11/2021 00:36:08

10/11 14:33, 2年前 , 1F
記得以前喬治克隆尼有部講婚前協議的黑色喜劇 hen好笑
10/11 14:33, 1F

10/11 16:32, 2年前 , 2F
那部我應該看過
10/11 16:32, 2F

10/11 16:34, 2年前 , 3F
其實我是同意原PO觀點的,好好看民法就知道,在一起
10/11 16:34, 3F

10/11 16:34, 2年前 , 4F
,愛比較重要
10/11 16:34, 4F
文章代碼(AID): #1XOnAlwu (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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