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文章「引戰」的尺度

看板MenTalk作者 (銅鋰鋅)時間8年前 (2015/09/07 23:13), 8年前編輯推噓5(508)
留言13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0/21 (看更多)
看了看,這次爭議沒這麼難解決吧? 兩個點 一是對於抓分身的方式判定過於草率 參考一下八卦西斯抓分身方式跟OBOV道個歉不就成了嗎? 應該沒這麼難吧? 二是引戰條款 大概能夠理解板主群不想重蹈FA之前那文字獄的後塵 但是呢,好球帶放寬成這樣,這條存在的有無已經沒什麼意義了 只要板主群不想桶人,各種理由都能拿來開脫 換句話說,這條留著是在挖坑給你們自己跳 因為明擺著hold不住阿,別說定義了,連底線都畫得2266漏洞百出 跟史迪奇搖屁股討人打有什麼差別? 那何不乾脆一點拿掉引戰部分?留著人身攻擊部分就好了? 這條跟盲腸沒兩樣的東西留著到底是想幹嘛呀? 板主群應該沒有這麼M吧? 以上 --

11/28 23:20,
因為綠營很愛看電視 但我跟你講白的 北連中胡
11/28 23:20

11/28 23:24,
朱大記者發言了!
11/28 23:24

11/28 23:31,
現在這時間點帶風向真的沒用了 現實世界的風向早就變了
11/28 23:31

11/28 23:32,
我真的很喜歡那句 退潮之後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11/28 23:32

11/28 23:33,
感謝信心加持!
11/28 23:33

11/28 23:35,
不用多久了 再18個小時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11/28 23: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06.249.1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41638795.A.CC3.html

09/07 23:15, , 1F
要板主道歉 你沒同理心
09/07 23:15, 1F
道歉而已又不是打屁屁 ╮(′~‵〞)╭

09/07 23:17, , 2F
引戰怎麼可以拔掉 刑法都有首謀了 抓一個打最快
09/07 23:17, 2F

09/07 23:19, , 3F
樓上 刑法叫共同正犯 沒甚麼首謀問題
09/07 23:19, 3F

09/07 23:21, , 4F
單看引戰對於版面混亂的話應該是首謀 對於版務造成混亂
09/07 23:21, 4F

09/07 23:22, , 5F
當然引戰解讀很多 又不是我能定義的 版主才是大法官
09/07 23:22, 5F
1.首謀跟引戰的概念不一樣,而且首謀必須有確切事證,引戰是自由心證 2.大法官只負責解釋和打臉高院的,真正判案的是諸位血尿法官們

09/07 23:23, , 6F
大法官不判案的, 是法官
09/07 23:23, 6F
※ 編輯: OyAlbert (223.206.249.140), 09/07/2015 23:26:46

09/07 23:24, , 7F
XDDD
09/07 23:24, 7F

09/07 23:28, , 8F
首謀 大法官XD 推文可愛
09/07 23:28, 8F

09/07 23:28, , 9F
說穿了是能很快解決的小事情,講整天還沒個解決方法也是
09/07 23:28, 9F

09/07 23:28, , 10F
夠嗆的=.=
09/07 23:28, 10F

09/07 23:29, , 11F
說真的拉 我只是來亂用句子推文 讓各位出來發揮也是開心XD
09/07 23:29, 11F

09/07 23:34, , 12F
引戰=盲腸條款 好像有道理耶?
09/07 23:34, 12F

09/07 23:35, , 13F
引戰一直被拿來檢舉 都不能好好討論
09/07 23:35,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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