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戶頭剩15萬 名醫告老婆
這新聞可疑到極點
年收入400w 20年不吃不喝大概 8000w 扣一扣剩3600萬還ok
當初收入150w 後來才變400w 然後存3600w算很能存了 他們房子應該也是漲價前買的
以前房子很便宜的 近六年來才被玩到天上 所以大概花1000w就有間不錯的
留學加拿大其實不會花那麼多錢 我住德國 去過澳洲我知道 除非他兩個小孩是生出來討債的
我放到最寬 一人讀四年花400w X2 =800w 加上他老婆閒閒沒事也算400w 約1200w
所以在怎樣也會剩1400w 所以有四個可能:
1.兩個兒子在國外以為老爹是王永慶這樣花
2.老婆去國外變身貴婦
3.錢給岳母管,岳母保管利息收100% 剩1400w 找給你15萬算客氣的了
4.老婆養狼狗,或者兩個兒子老婆岳母聯合起來坑老醫生
但是20年來不去看自己錢也太不合邏輯,你不理財財不理你!
幹嘛只告老婆不告兒子,說不定是兒子在國外給你卯起來花光的
在國外如果自認為是大爺的話燒錢是很厲害的!
而且幹嘛不告岳母,嫌疑最大的就是這傢伙! 因為岳母會有:女婿在怎樣也是外人,把他錢幹走
為我女兒哪天意外離婚至少有點保障!
結果就是因她幹人錢今天才會導致這結果
但女人邏輯是:這種爛男人,花錢計較東計較西不要也罷
※ 引述《pigpigpig000 (Peter)》之銘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52317
: 疑妻與岳母侵吞財產
: 〔自由時報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北市羅姓名醫平日工作忙碌,收入交由妻子管理,年
: 收入400萬元,行醫20年後,戶頭竟只剩15萬元,他質疑妻與岳母聯手侵吞財產,告上法
: 院,要求2人交代用錢始末,並返還剩餘金額;台北地院認為,羅男將帳戶交給妻子管理
: ,期間妻伴子留學,帳戶轉由岳母保管,所有提領金額均為家用,沒有亂花,認定羅男請
: 求無理,判他敗訴;可上訴。
: 名醫敗訴 堅持上訴
: 羅男的委任律師質疑,家用不可能花到這麼多錢,且帳目不清不楚,羅男要求妻交出存摺
: ,以追查存款流向,但妻始終不肯,令羅男非常不解,無法接受敗訴結果,絕對上訴到底
: 。
: 羅男婚後育有2子,妻在家帶小孩,他則專心打拚,每月收入交給妻子打理,標準「男主
: 外、女主內」家庭。日子一晃20年,羅男從專任醫師升為主治醫師,年薪也從150萬元漲
: 到400萬元,但羅男發現,辛苦累積的存款應達3600萬元,居然只剩15萬元,他百思不得
: 其解,決定告上法院。
: 家用以外 要求返還
: 羅男主張,他將存摺、印章交給妻子保管20年,與妻子是委任關係,期間妻陪子留學加拿
: 大,由岳母代為管理,所以妻與岳母均受他「委任」,有義務向他報告財務狀況,羅男要
: 求,2人必須返還家用以外的開銷。
: 妻稱全家用 沒亂花
: 羅妻否認有「委任關係」,她認為,丈夫所存的3600萬元,用來買房、裝潢、繳所得稅、
: 兩子赴加拿大留學費,所剩無幾,加上20年來的生活費,根本不夠用。羅妻說,恐是因夫
: 妻感情生變,丈夫打離婚官司敗訴,才來和她算總帳。
: 法官審理認為,醫師未舉證與妻有委任的契約關係,夫應是「基於信賴」將帳戶交妻全權
: 管理,而妻提領金額,均用於日常生活所需,也可採信,羅男無權要求妻報告用錢始末暨
: 返還餘額,判名醫敗訴。
: 平均一年才存一萬元?
: 男女生活費定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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