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就是上次那一直說我是業務的直屬主管
看我用正派的方式
所以,用取消打混的潛規則來威脅我不要搞這套
這個就有點不知道怎麼算了?
#!%$#$%%
※ 引述《nexo (我是河流哥)》之銘言:
: 10年前我去一個行銷公司擔任企劃
: 我的的業務主管是一個40幾歲的人
: 可能有酒癮 每次上班都看到他宿醉
: 他常對我寫的案子很有意見
: 但我不是那種很能忍的人 我常跟他爭辯
: 因此結下了樑子 他常沒事就釘我
: 有一天他跟老闆舉報我竊取公司資料
: 因為我把一些資料COPY到隨身碟帶回家弄
: 然後我就莫名其妙被FIRE了
: 兩年後那家行銷公司就關門大吉了
: 後來我自己開了行銷公司當老闆
: 前陣子我收到了104求職信 有個應徵者已經50歲了 覺得很眼熟
: 仔細一看 不就是那時候羞辱我的主管嘛?
: 本來想回信給他調侃他一下的
: 但我還是沒做 畢竟自己都當老闆了 還是厚道一點
: 我看了一下他後來的經歷 滿糟的 都是一些阿沙布魯的公司 也做不久
: 很可憐 50歲還要應徵我公司月薪3萬多的工作
: 真是可惡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 ※ 引述《takizawa5566 (滝沢)》之銘言:
: : 以前曾經有個朋友告訴我,他是個會記仇的人,所以當他跟一個人有過節或者被陷害過,
: : 他就會開始等,等到最佳報仇時機來臨時他就會加倍奉還。
: : 不曉得你們覺得記仇這種事有沒有必要?如果對方擺明吃定你了,你們真的會忍辱偷生把
: : 自己的尊嚴踩在腳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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