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情人節那天 老婆自己出去逛
※ 引述《McCain (馬侃散甲郎)》之銘言:
: ※ 引述《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之銘言:
: 我的老婆到是不會如此 平常星期一至五大多是她在帶小孩
: (以前她曾有工作 但因為後來長輩包括岳母 我父母等都無法長期幫忙帶小孩
: 加上去安親班費用也不少 而她的薪水也不算高 所以算了算之後
: 後來她就辭了原來的工作 幾乎成了專職家庭主婦 只是偶而間職)
家庭主婦若沒收入的情況 用錢若很緊 當然心情好不到哪去
隨便一個工作 賺得至少也比當家庭主婦的收入高 (家庭主婦=低薪/無薪)
試問男人 你願意當<家庭煮夫> 在家帶小孩 然後一個月沒甚麼"收入"嗎?
假設: "一輩子"當<家庭煮夫> 沒甚麼存款
那老時 不就要(看小孩臉色)指望小孩給錢養老???
原po老婆 若"沒心情"談情戀愛 應該和錢的壓力有關吧?!
PS. 我和先生每月的菜錢(含修繕 第四台 管理費等)快兩萬元
(一星期約1-2次買便當 其他自煮; 房子: 我和我先生一人出一半買的
因為依當時兩人存款多少買的價位 所以無貸)
關於修繕的錢(如買新冷氣) 有時較多 就分期算到後面幾個月的菜錢分擔
否則 就要每月破兩萬元了!
所謂菜錢: 並不包含個人的每月手機費 勞健保 汽車保養(修理)費 筆電
衣服鞋子包包 個人電子用品 等個人物品購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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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雙姓制: 更開放、更現代,自由度更高 2014/06/27 http://tinyurl.com/onnnl5r
房子錢一人出一半 掛兩人名 很合理! 但 家用方面呢? 妳先生和妳做"一樣多"家事嗎?
若妳家事做比較多(類似幫傭工作) 是無酬的嗎? 那妳不如去幫傭好了?! 還有薪水賺~~
我和我先生: <家事>抵<<共同家用>> (家事做越多 家用付越少) 但<<個人財物(務)管理>>
(車/筆電/手機/衣服/書) 仍是如婚前一樣<各自負擔>。 古代女人: 要求房子登記她名下
主因: 小孩只掛父姓 (女人沒安全感)。 我和我先生: 小孩雙姓 (我沒安全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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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enTalk/M.1409739831.A.3BD.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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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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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ny577 (118.169.41.35), 09/03/2014 22:42:3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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