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結婚住家裡算媽寶嗎?
※ 引述《gabom (嘎崩)》之銘言:
: 各位好
: 小弟家在新北,跟台北市隔一座橋
: 爸媽白手起家蓋了兩層樓的房子
: 說之後我結婚就把上下兩層隔開
: 兩家各過各的
: P.S:
: 因為我外公跟舅舅也是一家一層,後來外公管太多兩家吵不停
: 所以我爸媽覺得年輕人自己開心就好,別鬧的全家不安寧
: 後來這件事傳到我女友媽耳裡
: 就說 "結了婚還住家裡,阿是媽寶喔?"
: 聽到了實在有點無奈,畢竟台北這邊房價這麼高
: 買個幾十年老房子都要上千萬了
: 如果爸媽真的有給房子生活真的可以輕鬆很多
: 各位覺得這有很媽寶嗎?
那古人全都是媽寶嗎?
不說以前四合院、三合院的年代
那時兄弟姊妹全都住一起
媳婦敢慫恿丈夫分家就是大逆不道
更早之前從唐山來台,文化風俗就都是事親優先
非不得已搬出去,有時還會人被說不孝
所以某些話聽聽就好了
思想是會隨時代變動的
不然去住女友的家啊
這不是吃軟飯,而是想孝順女方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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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此宣誓,絕不向法院提告任何一位在此篇文章中推噓文的鄉民
依「大法官釋字509號」 http://0rz.tw/CUxX6
基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對於善意發表言論採從寬解釋採取「真正惡意原則」
也就是發表言論時無毀損他人名譽的惡念,即使事後發現與真相有差距
都符合「善意」,否則就「有礙整體人類社會之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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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07.11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enTalk/M.1398909345.A.9D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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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喔,你有看完我最後一段嗎
思想會隨著時代改變的
可以說現在流行孝順女方父母^.<
※ 編輯: kitune (114.27.107.116), 05/01/2014 09: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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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以前大家都怕同性戀,現在就還好
古早時代還覺得同性戀是高尚的行為
這就跟流行一樣,隨時會變的...
※ 編輯: kitune (114.27.107.116), 05/01/2014 1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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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跟公婆住
可以改跟岳父母住啊
流行是人創造的
※ 編輯: kitune (114.27.107.116), 05/01/2014 11: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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