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asa20110415水桶

看板MenTalk作者 (5566得第一)時間12年前 (2014/02/09 17:12), 編輯推噓22(231708)
留言732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IzXTMjC → masa20110415:這個版跟八卦版很像,酸文廢文很多 02/09 09:56 8.4.蓄意挑釁某人或某族群 水桶30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9.136

02/09 17:15, , 1F
挖靠 板主還真是公正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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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7:15, , 2F
一堆人身攻擊都不桶了 好大板威
02/09 17:15, 2F
#1IzXTMjC → dorakao:酸文給人二度傷害的都不知在想啥 版主都不用管一下 02/09 06:48 → dorakao:人身攻擊的也不水桶 02/09 06:48 板主每篇文章每分鐘都要重看一次啊? 如你這般有正義感的人 也未見你來信檢舉過 是不是正義感都只能長在鍵盤上呢? XDD 「一堆人身攻擊」 "一堆" 是指哪些? 該不會要我幫你找吧? 有些人的言語是低劣了些 但跟是否人身攻擊又是一回事 不照你意思水桶你看不慣的人 就是板威大? 我都不知道是我板威大 還是 不檢舉又自以為判決都要照自己意思走的人 板威大了 ~__~

02/09 17:17, , 3F
看到他這句時 我本來想回推"要是看板是人 男人板要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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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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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7:20, , 5F
有些人當過版主就會覺得別的版主得怎樣怎樣管版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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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7:25, , 6F
原來灑花d當過版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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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7:28, , 7F
你們感情好到叫暱稱了喔..還灑花D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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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ugly 來自: 61.228.9.136 (02/09 17:37)

02/09 17:31, , 8F
...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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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7:35, , 9F
樓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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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7:38, , 10F
建議板主明訂人身攻擊標準,這樣就一翻兩瞪眼沒人有話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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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7:40, , 11F
這樣應該就沒人有立場說本板有任何打壓針對或包庇情事吧
02/09 17:40, 11F

02/09 17:40, , 12F
不是標準問題,受害者不提出控告板主要怎麼判_A_
02/09 17:40, 12F

02/09 17:43, , 13F
我建議委員長去應徵板主。
02/09 17:43, 13F

02/09 17:53, , 14F
如果你並不受理當事人的檢舉 在版面上這樣講就太虛偽了
02/09 17:53, 14F

02/09 17:53, , 15F
當事人明明已經寫信給你 卻只桶她 明顯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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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7:54, , 16F
至於隨便給我娶措號的 老實說 我不喜歡 請停止
02/09 17:54, 16F
板面上講的是回應你阿 跟其他人有沒有寄信給我有什麼關係? 事實就是你自以為正義 在推文碎念批評 實際上毫無作為啊~ 再說了 當事人有寄信給我 就表示他檢舉的人就真的有違反板規? 回應你一樓推文時不就說了? 有些人講話粗劣 不代表人身攻擊啊 還是你以為有檢舉就一定要桶那些人? 板規都寫得一清二楚的東西 我沒必要也沒義務再一一回信解釋

02/09 17:56, , 17F
關於受理與否的盲點,我上面推文的建議可以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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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7:56, , 18F
我也有寄檢舉信給板主過,板主的作法是不會回信,也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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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7:57, , 19F
上小組板申訴過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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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連「一丘之貉」「臭味相投」都能檢舉別人謾罵的 我也沒義務當國文小老師 還要回信教你這些成語是什麼意思 即使回你信 依你的慣例 大概又會去google一些反例來試圖辯 非要我桶該當事人不可 與其浪費時間 不如不回囉

02/09 17:58, , 20F
如果按照這篇的標準 很多人都會被桶
02/09 17:58, 20F
根據這2條板規 我還覺得30天是寬容了呢 3.2.指稱某人或其文章且做不實指控,包含指稱未違反板規文為廢文 15.惡行重大者,板主可列於本板不歡迎名單(永久水桶) 15.1.辱罵本板板眾者 (ex: mentalk板都是宅宅~) ※ 編輯: sougly 來自: 61.228.9.136 (02/09 18:08)

02/09 18:00, , 21F
這篇水桶依據的推文我是覺得沒有任何疑慮,板規明訂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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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8:00, , 22F
的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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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8:05, , 23F
已去信檢舉
02/09 18:05, 23F

02/09 18:06, , 24F
當事人也說她有寫信檢舉 你的處理速度和處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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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8:07, , 25F
明顯立場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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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8:07, , 26F
又另板規規定組務文只能寫信給你不能版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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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8:08, , 27F
加上不回信的狀況下 更易失去公正立場
02/09 18:08, 27F
與其讓你們在這推文說得好像我偏袒循私 那我把你們檢舉的幾個推文貼出來 讓所有板友一一檢視好了 噓 PPPGGG:然後勒?自己也爽到怪別人髒?不就都they的錯? 02/08 21:08 噓 ggBird:嘻嘻,自己選的怪我魯 02/08 21:43 噓 grandmorning:第一次不分算傻第二還不分 有啥好罵的? 是不是自找? 02/08 22:53 噓 qqwwee99:噁心死了,更噁的是把此行為合理化的人 02/08 23:50 噓 qaqaws3:幹嘛啊,我們又沒跟你男友幹 02/09 01:41 噓 uwmtsa:男板害妳男友下面沒洗乾淨? 02/09 11:45 這到底「人身攻擊」在哪?? 原po是哪一個推文的主詞或受詞了?? 噓 PPPGGG:然後勒?自己也爽到怪別人髒?不就都they的錯? 02/08 21:08 講話是很直白 但攻擊在哪? 爽到= =? 噓 ggBird:嘻嘻,自己選的怪我魯 02/08 21:43 噓 grandmorning:第一次不分算傻第二還不分 有啥好罵的? 是不是自找? 02/08 22:53 這兩個不就一般的推文? 噓 qqwwee99:噁心死了,更噁的是把此行為合理化的人 02/08 23:50 他講的不是喝茶吃魚的人? 不是應該跟原po同一陣線? 何來人身攻擊? 噓 qaqaws3:幹嘛啊,我們又沒跟你男友幹 02/09 01:41 這不是事實嗎? 噓 uwmtsa:男板害妳男友下面沒洗乾淨? 02/09 11:45 疑問句 而且講的也非原po 可以告訴我要分別用哪一條板規水桶這些人嗎? 講話難聽 看不順眼 就是違反板規? 就要水桶? ※ 編輯: sougly 來自: 61.228.9.136 (02/09 18:18)

02/09 18:10, , 28F
我已經寫信給你了 不處理就組務板申訴吧 懶得囉唆了
02/09 18:10, 28F

02/09 18:11, , 29F
如果是他人檢舉masa20110415 也很難認定他違反板規啊
02/09 18:11, 29F

02/09 18:11, , 30F
心不正要如何自由心證
02/09 18:11, 30F

02/09 18:14, , 31F
板主有基本中文能力應該都知道那兩個成語帶有貶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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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8:14, , 32F
即使帶有貶抑的情況下也可以判定成沒違反板規這也算奇事
02/09 18:14, 32F

02/09 18:15, , 33F
所以你沒任何作為我也不加以追問啦,畢竟從過往經驗我能
02/09 18:15, 33F
還有 660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02/10 01:49, , 694F
哈哈哈哈哈,原來你連這句的解讀都錯誤,難怪你跟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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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0, , 695F
半天,這是陳述事實,不是在推論,這樣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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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0, , 696F
你的衣服什麼顏色?你回答:白色<==這就是陳述事實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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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0, , 697F
跟推論什麼的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02/10 01:50, 697F

02/10 01:51, , 698F
陳述事實?你說陳述就是陳述?因為心情這種無法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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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1, , 699F
如果你沒色盲,你直接用眼睛看就能得知事實,哪需要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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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1, , 700F
啊?
02/10 01:51, 700F

02/10 01:51, , 701F
的東西來當因推論出來的果會變成事實?頗呵
02/10 01:51, 701F

02/10 01:51, , 702F
這本來就是陳述事實阿...不然呢?
02/10 01:51, 702F

02/10 01:52, , 703F
看心情要不要檢舉只合乎你的心情不合乎邏輯,這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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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2, , 704F
不是推論哪來因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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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2, , 705F
事實,你連舉例都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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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3, , 706F
看心情要不要檢舉跟合不合乎邏輯的因果關係在哪?
02/10 01:53, 706F

02/10 01:53, , 707F
我說檢舉看心情,是回答你的問題,不是舉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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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3, , 708F
還是你嘴巴說這樣合乎邏輯就是合乎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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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3, , 709F
拜託你戰對點好嗎...這樣我都沒感受到反擊很無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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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3, , 710F
我說你的舉例是衣服的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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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4, , 711F
看心情要不要檢舉>陳述事實 你的衣服是白色>陳述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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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5, , 712F
脈絡都是在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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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5, , 713F
這舉例超好的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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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5, , 714F
我說的不是"看心情要不要檢舉"是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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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5, , 715F
而是"看心情要不要檢舉合乎邏輯"這個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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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6, , 716F
我建議你聯絡一下你認識的任何中文系學生或是中文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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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6, , 717F
問問看他們"我要不要檢舉看心情",這句話是不是陳述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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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6, , 718F
你把這推論故意言詞混淆當事實陳述,頗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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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6, , 719F
找你認識的人問說的你可能會比較相信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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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6, , 720F
我跟你說是陳述事實你不相信,那你去問你信得過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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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6, , 721F
反正他們也會告訴你這是陳述事實沒錯,這是中文解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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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7, , 722F
的問題,你請專業的中文老師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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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7, , 723F
你去問問他們這句話是陳述事實還是邏輯推論,別在逗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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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7, , 724F
了好嗎XDDD,原來我講的你聽不懂是因為你的中文解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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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8, , 725F
跟我不同,不是我表達得不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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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8, , 726F
前面故意說整句陳述事實,現在又把最後面合乎邏輯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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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8, , 727F
頗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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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8, , 728F
那我就放心了,我們終於找到癥結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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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58, , 729F
記得打電話給小學國文老師唷^^
02/10 01:58, 729F

02/10 01:59, , 730F
找到癥結點啦,前面自己胡扯你的主張合乎邏輯叫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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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2:00, , 731F
陳述,後面再把最後四個字刪掉
02/10 02:00, 731F

02/10 02:01, , 732F
居然還扯合不合乎邏輯不需要驗證,你說了就算
02/10 02:01, 732F
※ 編輯: sougly 來自: 36.231.76.74 (02/10 07:59)
文章代碼(AID): #1IzqQIl3 (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