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離職的小物品

看板MenTalk作者 (曹雞拜振恰倪嵐)時間11年前 (2013/04/08 19:2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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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udindogZZ (採泥鰍)》之銘言: : 不好意思 : 想請教一下各位前輩 : 小弟我今天提了離職 : 也順利填了離職單了 : 門卡 , key , 都歸還了 : 剛回到家 : 主管打電話通知我 : 當初公司給的筆件本要歸還 : 可是那個筆件本被我放在前女友家 : 我目前連絡不上 : 主管說那裏面有公司資料 ... 不能外洩 : 可是 ... 那本筆記本只是封面是公司名稱 : 而且我都使用自己的筆記本 : 我只想問問 : 如果我前女友不小心把筆記本丟掉了 : 那我是不是會被公司依照個資法來控告 ... ? 個資?? 裡面有主管的裸照嗎? 還是主管伴侶的裸照? 或其他人的聯絡資訊? 況且 就算裡面有資料 你只要不要用在商業用途或公佈出來 對方也告不了你... 再者 再者對方告你侵占的話 就叫他舉證吧... 反正叫檢察官大舉搜查你家或你女友家 看誰比較麻煩而已... 就看哪個檢察官這麼閒 會幫他... : 我以跟主管說明原委 , 也道歉了 : 希望可以賠錢 , 可是主管說要我不論如何要找回來 : 我想請教一下 : 這種情況 ... 該如何處置 : 因為我是新鮮人 , 這是第一份工作離職 : 所以沒有甚麼經驗 : 可以請大家分享一些經驗談嗎 ? 最後 就算是公司資料 都發給員工了 員工每天抄一點都可以 幹嘛還留著筆記本.... 是鑲金的嗎? 還是有主管的體液..... -- 用本尊來豪洨是我的堅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216.245

04/09 00:57, , 1F
死亡筆記本嗎...
04/09 00:57, 1F

04/09 11:56, , 2F
電他~請他去翻閱個資法對於哪些"對象"才適用,蠢主管
04/09 11:56,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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