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大
政大
那個令我驕傲又令我心碎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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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畢業後,
我考取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制組,
這是當年一類組排名第九的科系(台大外文第十),
為此我不知高興了有多久。
可是我的母親卻一點也不開心,
因為她不知道上哪裡生錢來讓我唸大學。
我爸是外省人,
親戚全在大陸。
外公因為腦中風住院,
媽的娘家因此經濟拮据;
我那兩個開討債公司兼賣電擊棒的舅舅,
則因為涉嫌毒品走私與販賣,
而流竄於中部海線;
阿姨是種田的,
我兩個表弟國中畢業後,
皆隨姨丈務農。
聽我媽說要借錢讓我讀大學,
阿姨便對我媽說:
「姊!孩子都大了!該讓他承擔家計,總不能養他一輩子吧!」
「沒有爸爸的人,更應該學著獨立。」
我也安慰著母親說:
「媽!我已經是個十八歲的人了!
半工半讀也可以完成學業呀!
況且現在有助學貸款,
讀大學沒那麼困難啦!」
開學那天,
我帶著暑假打工所剩的三千元來到台北,
為了省錢,我沒坐公車,
我沿著羅斯福路向南走,
左轉興隆路、再轉木柵路、過萬壽橋…….
太陽很大、車子很多、空氣很差,
可是我樂觀地告訴自己:
我是在學著認路。
註冊時,
我告訴註冊組我要辦助學貸款,
她要我先到台北銀行開戶,
我去北銀開戶辦助學貸款時,
行員說要簽約對保,
也就是由我父母擔任保證人,
但要附上父母財力證明或在職證明或扣繳憑單。
可是我家房子是租的,
沒有不動產、沒有存款,
無法證明財力;
賣菜的哪來在職證明;
年所得未達報稅門檻也沒扣繳憑單。
就這樣,我無法完成註冊手續。
星期一的班會決定收一千元的班費,
星期二繳交憲法、民法總則、刑法總則的書錢、系學會費….
到了星期三早上,
口袋只剩七十六塊錢。
早餐店裏,
饅頭一個七元,
我買了四個饅頭(4×7=28),
最後的三十八元我不敢用,
那是回家時要買平快車車票的錢。
我把饅頭泡開水,
這樣比較有飽足感。
打算一天吃一顆饅頭,
撐到禮拜六就可以活著回家。
但是週四早上真的是餓極了,
我竟然把剩下的饅頭全吃掉。
星期五的早上是體育課,
老師帶完操後,
我就快餓昏了。
突然看到校門邊有早餐車,
於是我跑向前,
然後對餐車老闆說:
「老闆!我要十個包子、五個豆漿、五套燒餅、兩個蘿蔔糕。」
接下食物後,
我故意假裝掏錢,
然後對老闆說:
「不好意思,我錢包放在籃球架下,你等我一下喔!」
講完我掉頭便跑,
連體育課我都不上了!
P.S.至今我還沒有機會還錢給那老闆,
頗不好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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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認得我 我不認他 他不認得你 誰也不認得誰
但是但是 我們有一樣鹹的眼淚 一樣甜的微笑
我們有一樣容易謝掉的青春 一樣握不住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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