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灣主權託管問題?

看板MdnCNhistory作者 (calebjael)時間10年前 (2015/06/22 11:0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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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YoursEver: 請問哪裡查得到托管名單?我要轉回FB以正視聽... =_= 06/22 02:31 原屬日本而被托管的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原本的﹐第二部分是新增的。 新增的在《舊金山和約》第3條﹕ 第3條 【信托統治】   日本同意美國對北緯29度以南之西南群島(含琉球群島與大東群島) 、 孀婦巖南方之南方各島(含小笠原群島、西之與火山群島) ﹐和沖之鳥島以及南鳥島 等地送交聯合國之信托統治制度提議。在此提案獲得通過之前﹐美國對上述地區、 所屬居民與所屬海域得擁有實施行政、立法、司法之權利。 原本的是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5條﹕ 第七十五條 聯合國在其權力下﹐應設立國際托管制度﹐以管理並監督憑此後 個別協定而置於該制度下之領土。此項領土以下簡稱托管領土。 然後是美國在1947年2月17日提交聯合國安理會118次會議的《托管協定草案》﹐ 並在1947年4月2日安理會124次會議以聯合國第21(1947)號決議案一致通過。 該決議案第一條為﹕ 第一條 茲指定前由日本依據《國聯盟約》第22條受委統治之太平洋各島嶼為 戰略防區﹐並將其置於《聯合國憲章》所制定之托管制度之下。此等太平洋島嶼 以下簡稱托管領土。 (下托管制度略) 國聯盟約第22條﹐即1919年6月28日《國際聯盟規約》第22條﹐ 日本的太平洋各島嶼托管地分為6區。 所托管領土於1986年全部脫離托管地位﹐組成下述四政治實體﹕ 一、密克羅尼西亞聯邦。獨立國家。原加羅林群島3區。 二、北馬裡亞納群島自由聯邦。美國自治邦。即塞班島等。 三、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獨立國家。 四、帕勞共和國(帛琉共和國)。獨立國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249.15.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dnCNhistory/M.1434942038.A.D49.html

06/24 10:50, , 1F
謝謝!!
06/24 10:5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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