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一題簽名檔數學

看板Math作者 (重新出發)時間14年前 (2011/09/02 18:25),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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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法第184條, 年輕人對老闆有損害賠償責任, 故年輕人必須再給 老闆50元真鈔沖掉50元假鈔. 故, 老闆淨賺50-30-15=5元, 何來損失? ※ 引述《sharkman1793 (小呆)》之銘言: : 老闆有個東西成本15元但要賣25元,年輕人拿50元要買,老闆沒零錢 : 拿年輕人的50元跟鄰居換零錢,然後找給年輕人30元,後來鄰居發現 : 那50元是假鈔, 於是跟老闆換回50元,請問.... : 老闆在這次交易中共損失了多少錢? -- 切記 任何事情都不能抹殺我們對唱歌的熱情 因為這是我們活著的原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80.31

09/02 18:43, , 1F
這跟老師問大雄跟胖虎之間的問題一樣
09/02 18:43, 1F

09/02 19:32, , 2F
找不到年輕人不就虧了
09/02 19:32, 2F

09/02 23:19, , 3F
能在數學版看到民法... 也是蠻有趣的畫面...
09/02 23:19, 3F

09/03 01:10, , 4F
那請原po先把年輕人找出來
09/03 01:10, 4F

09/03 01:41, , 5F
....滿屌的
09/03 01:41, 5F
文章代碼(AID): #1EOAyLtV (M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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