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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ster_D ]
討論串[閒聊] 如果是你 會跟老師拿錢嗎
共 9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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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掃把是雇主買的, 但是如果前提是你連掃地都不會的情況下,. 你來我家掃地, 我還要教你掃地, 那你憑什麼領薪水?. 一個不會做菜的學徒就想要要求廚師的薪水? 還是要自己付錢去學廚藝?. 你覺得呢?. 以上. 其實這問題癥結點就在於:學生到底是不是員工?. 做事拿錢當然是天經地義, 我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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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以就業層面來講,跟雇主口頭約定的薪水就已經有法律效力. 工作滿一個月以上須在一週前預先告知老板才能請辭. 不過老闆沒有理由扣薪水. 以上內容是跟勞委會問的(他們網站上有信箱,人人可取得這公開訊息)請辭有請辭的規定,不一定有請辭就有違約基本上我只是想說,在實際就業時,跟雇主的口頭約定即使沒有訴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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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笑了...你是新生耶, 註冊費才剛繳吧? 不知道有沒有學號了沒?. 依照國科會報帳的效率, 8/1國科會經費通過,. 最快也差不多10月中才會有錢進到你的戶頭..... 你都要走了, 是要領什麼錢?. 推文有說, 在工作做多少天就要領多少錢.... 好...那就仔細來講, 你要去工作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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