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休學要留三個月

看板Master_D作者 (落葉)時間3年前 (2020/08/24 22:56), 3年前編輯推噓9(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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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一點沒說清楚: 碩一時老師給你助學金,你這一年做了什麼事?領錢有做對等相應的工作嗎? 看你文中說的,感覺似乎違反規則的是您 一,要離開必須三個月前講,這一點看起來老師事前有告知規定 雖然規定有點嚴格,但您既然同意找這個老師了,那也沒啥好說的,當然只能照規矩 二,看老師的信,意思好像是您碩一領了12個月的助學金,但並未執行計畫,等到要您執行 計畫,您卻要離開 看起來好像是老師先給錢養你,結果等要做事情時,你卻要離開 所以情況到底是? 如果真的是我講的那樣,那確實蠻糟糕的 你是可以直接不念走人啦 但這種態度,如果出去工作也是會很不好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70.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ster_D/M.1598280961.A.8FF.html

08/24 23:14, 3年前 , 1F
你想太多了,不可能先給錢不做事,只有可能是先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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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3:14, 3年前 , 2F
錢延後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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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有遇過老師先拿A計畫的費用來給學生當助學金,學生先做一些簡單的行政工作,不用 執行A計畫的東西 大家說好B計畫申請到錢,學生再執行B計畫啊 而且她錢已經領了12個月,最好錢可以延後給啦,是不用報帳?

08/24 23:19, 3年前 , 3F
三個月也是你想太多了,碩士班能力的交接量不可能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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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3:19, 3年前 , 4F
月才能完成,頂多一個月。要走的最大,不合理的規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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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有求於人(畢業證書/獎金),當把柄消失後,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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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3:19, 3年前 , 6F
理的規定請自己視而不見,要休學還交接東西已經是很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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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了。畢竟在學校沒有薪資,既然不要唸了,多待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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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虧一天外面的薪水,每個人都有自己要養活,不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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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吃責任肚子就會飽,這是身為一個管理者自己在訂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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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3:20, 3年前 , 10F
則時要考慮到的,不是訂一個奇怪的規定希望別人來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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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3:25, 3年前 , 11F
不要說是研究生了,我們lab的研究助理,領薪順的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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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職下個禮拜就走了,誰管你們。學生竟然要求交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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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3:25, 3年前 , 13F
個月,完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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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ifa186 (218.166.70.74 臺灣), 08/24/2020 23:33:39

08/25 07:39, 3年前 , 14F
教授講的那些話,只能騙騙年輕研究生,外面的世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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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這樣,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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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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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封信件內容看起來就是說他領取沒做事啊 1F怎麼會覺得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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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9:30, 3年前 , 18F
這種事 我也看過很多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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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0:47, 3年前 , 19F
領取沒做事的處理方式,絕對不是免費留下來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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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0:52, 3年前 , 20F
騙沒出社會的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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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1:54, 3年前 , 21F
從業界的角度當然一個月前講就OK,人力不夠頂多再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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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1:55, 3年前 , 22F
但從老師的角度,已經接的產學不能放鳥,學生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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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1:55, 3年前 , 23F
臨時在招,你的工作轉給其他同儕也不公平,要說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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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1:56, 3年前 , 24F
騙年輕人感覺是有點過了,但有時候就是會有雙方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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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1:57, 3年前 , 25F
做錯,但結果就是有人會吃虧的情況,找個合理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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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1:58, 3年前 , 26F
盡量交接好,在一個月內認真把之後的事安排好,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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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1:58, 3年前 , 27F
也不會太為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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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3:31, 3年前 , 28F
原po內容是提到三個月把工作完成,並不是一個月把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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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3:33, 3年前 , 29F
前後兩者差很多,內容上不該自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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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25, 3年前 , 30F
我也遇過老師拿a報b 拿b報c啊,這都不是新聞了,重點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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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25, 3年前 , 31F
是不可能讓你爽領錢而這段時間都沒在做事,不論你是做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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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b還是做c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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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26, 3年前 , 33F
學校名目本來就移來移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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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01:50, 3年前 , 34F
就算做的是行政工作,以一個月6000來算,做滿40個小時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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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01:50, 3年前 , 35F
沒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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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災,原po一直不出面說明,誰也不知實際情況是怎樣 ※ 編輯: fifa186 (114.47.15.238 臺灣), 08/27/2020 10:14:10

08/27 14:43, 3年前 , 36F
你這種說法才是糟糕 給錢不叫學生當下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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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4:43, 3年前 , 37F
那是你做為老闆的失職 哪有人現在給錢 預定以後做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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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4:44, 3年前 , 38F
難道學生當下領了錢 沒有被綁在研究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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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4:44, 3年前 , 39F
有可能嗎? 已沒有做計劃相關內容當作理由要求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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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4:45, 3年前 , 40F
留下 根本沒有道理 有做事就該付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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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4:45, 3年前 , 41F
三個月這種規定 不是嚴格的問題 是根本就不合乎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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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4:45, 3年前 , 42F
作為一個學生 最好有辦法說換指導教授就換 說不接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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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4:46, 3年前 , 43F
接 說爭取權益 用嘴巴講都很簡單 但實際上要承擔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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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4:46, 3年前 , 44F
都是當事人 不是給建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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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4:46, 3年前 , 45F
是阿 學生確實可以決定要換指導教授 但有這麼容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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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4:47, 3年前 , 46F
大多數人還不是得勉強接受指導教授的規定 但這難道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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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這是對的? 勞基法都沒有三個月這麼長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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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4:48, 3年前 , 48F
作為計畫主持人 憑甚麼可擅自搞到三個月?
08/27 14:48, 48F

08/27 14:49, 3年前 , 49F
不去檢討設下不合理規範的老師 去檢討被迫接受不合理
08/27 14:49, 49F

08/27 14:49, 3年前 , 50F
規範的學生 有道理嗎?
08/27 14:49, 50F

09/02 21:07, 3年前 , 51F
學生跟教授,大概就跟小孩跟父母一樣,在怎麼像朋友也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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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21:07, 3年前 , 52F
不對等,個人同意樓上說法,學生接受就OK? 都沒想過學生是
09/02 21:07, 52F

09/02 21:08, 3年前 , 53F
有壓力下被迫接受的這可能性。 先給錢預定之後做事,可以
09/02 21:08, 53F

09/02 21:09, 3年前 , 54F
阿,錢給多少? 給一點點錢然後綁你未來半年一年合理?
09/02 21:09, 54F
文章代碼(AID): #1VGzK1Z_ (Master_D)
文章代碼(AID): #1VGzK1Z_ (Master_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