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該不該接研究助理

看板Master_D作者 (撼動宇宙的第一小步)時間13年前 (2011/01/20 02:15),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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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原po可以參考以下資料 原po現在還是學生 所以依國科會規定,只能申請兼任助理或臨時工 按規定,所謂專任助理人員: 指執行機構約用之編制外全時間從事專題研究計畫工作人員。 分為高中(職)畢業、五專(二專)畢業、三專畢業、學士及碩士等五級。 但在職或在學人員不得擔任專任助理人員。 http://www.dyu.edu.tw/~ao2300/norm/nsc/person.doc 公家機關及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項下人員工作酬金支給表如下: ================================================================== 研究兼任助理 博士班研究生 碩士班研究生 大專學生 最高以14個獎助單位為限 最高以4個獎助單位為限 最高以2個獎助單位為限   每一獎助單元為新台幣2,000元   ==================================================================== 所以你現在最多一個月只能領4 X 2000 = 8000 但這只是"理論上"能領到的最高限額 實際上會有很多情況,讓你根本一個月領不到這麼多錢 比如說: 申請的預算被砍 老師要你把錢跟別人平分 老師說因為辦活動經費不夠,所以要你分助理費出來墊 老師缺零用錢....等等 所以有可能你一個月實際領到的只有1000多至4000 但老師會覺得"你有領我錢" 所以"國科會"助理就直接變成: 助教、維修員、司機、文章寫手、保母、搬家工人 研討會寫手、期刊寫手、活動主辦人和聯絡人....等 許多"國科會計畫案之外"的事情和文章,全都成為你的職責範圍 說不定還會被時常"外派"到其他大老那裡 幫忙做事,替老師賣面子.... 所以才說,"老師的為人"很重要 一定要多去打聽打聽 另外,你說之後寫論文沒有要找這位老師指導 那你必須要有個心理準備就是: 要寫論文時,你的論文內容跟研究 都必須自己重想新的 也就是說,你不能把在這個計畫案裡頭弄的東西拿走 然後找別的老師指導(即使計畫報告根本都是你寫的) 換句話說,如果你現在要這工作是為了"練功夫"或"學東西" 那還ok 但如果你是想順便把它變成你的碩士論文 那抱歉! 除非你是找該位老師指導,不然幾乎不可能!! (就社科領域來說,就算是自己的指導老師 計畫案完成之後拿去投稿,都未必會掛研究生名字 即使那文章和研究案根本是學生做的.... 所以要拿非指導老師的東西,根本不可能 而且你指導老師也會怕出事!!) 所以要慎思阿!!真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80.109 ※ 編輯: winchin 來自: 125.229.80.109 (01/20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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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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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想清楚 之前所上有個教授 對於學生是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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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當他的助理就很累 因為要隨時 on call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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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假日或是半夜 只要他想到什麼 就會打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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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教授平時的上課跟對學生的態度根本看不出來會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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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2:46, , 6F
論文其實可以用國科會的東西 只是要能證明是自己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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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樣 老師們就被打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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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2:47, , 8F
到時候就是他門違反學術規範
01/20 22:47, 8F
文章代碼(AID): #1DDofBCr (Master_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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