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該不該接研究助理
其實原po可以參考以下資料
原po現在還是學生
所以依國科會規定,只能申請兼任助理或臨時工
按規定,所謂專任助理人員:
指執行機構約用之編制外全時間從事專題研究計畫工作人員。
分為高中(職)畢業、五專(二專)畢業、三專畢業、學士及碩士等五級。
但在職或在學人員不得擔任專任助理人員。
http://www.dyu.edu.tw/~ao2300/norm/nsc/person.doc
公家機關及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項下人員工作酬金支給表如下:
==================================================================
研究兼任助理
博士班研究生 碩士班研究生 大專學生
最高以14個獎助單位為限 最高以4個獎助單位為限 最高以2個獎助單位為限
每一獎助單元為新台幣2,000元
====================================================================
所以你現在最多一個月只能領4 X 2000 = 8000
但這只是"理論上"能領到的最高限額
實際上會有很多情況,讓你根本一個月領不到這麼多錢
比如說:
申請的預算被砍
老師要你把錢跟別人平分
老師說因為辦活動經費不夠,所以要你分助理費出來墊
老師缺零用錢....等等
所以有可能你一個月實際領到的只有1000多至4000
但老師會覺得"你有領我錢"
所以"國科會"助理就直接變成:
助教、維修員、司機、文章寫手、保母、搬家工人
研討會寫手、期刊寫手、活動主辦人和聯絡人....等
許多"國科會計畫案之外"的事情和文章,全都成為你的職責範圍
說不定還會被時常"外派"到其他大老那裡
幫忙做事,替老師賣面子....
所以才說,"老師的為人"很重要
一定要多去打聽打聽
另外,你說之後寫論文沒有要找這位老師指導
那你必須要有個心理準備就是:
要寫論文時,你的論文內容跟研究
都必須自己重想新的
也就是說,你不能把在這個計畫案裡頭弄的東西拿走
然後找別的老師指導(即使計畫報告根本都是你寫的)
換句話說,如果你現在要這工作是為了"練功夫"或"學東西"
那還ok
但如果你是想順便把它變成你的碩士論文
那抱歉!
除非你是找該位老師指導,不然幾乎不可能!!
(就社科領域來說,就算是自己的指導老師
計畫案完成之後拿去投稿,都未必會掛研究生名字
即使那文章和研究案根本是學生做的....
所以要拿非指導老師的東西,根本不可能
而且你指導老師也會怕出事!!)
所以要慎思阿!!真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80.109
※ 編輯: winchin 來自: 125.229.80.109 (01/20 02:18)
推
01/20 11:28, , 1F
01/20 11:28, 1F
推
01/20 12:19, , 2F
01/20 12:19, 2F
→
01/20 12:19, , 3F
01/20 12:19, 3F
→
01/20 12:21, , 4F
01/20 12:21, 4F
→
01/20 12:22, , 5F
01/20 12:22, 5F
→
01/20 22:46, , 6F
01/20 22:46, 6F
→
01/20 22:47, , 7F
01/20 22:47, 7F
→
01/20 22:47, , 8F
01/20 22:47,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4 篇):
請益
12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