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我見中部霧峰某普大TA怪現狀
※ 引述《avery69 (燁明)》之銘言:
: 此時就有人說:同學.這邊不能坐!
: 問題是外面的人員說可以就坐,想想就說那好吧!就出去等好了!
: 此時,該位喊同學的就突如其來的說,""去等阿!要是手冊上沒蓋章,那沒領到錢就不要說什麼!
: <<只是掛名領錢,況且才2500,有領沒領也要幫老闆做事阿>>誰會在乎,
: 我就問對方你什麼系的?
文章中只提這件事,顯然與標題指明的「TA怪現象」無關.
就這件爭執來看,你們兩方對待對方的不當程度是一樣的.
會議會場的管理,如果有一排位置必須預定保留,他聲明位置不能坐是該當.
所以,之後無論發生什麼爭執,都不能把保留位置這事說成是不應該.
其他每一樣事情的原則都是,如果那事本身沒有錯,就不能突然說那件事情有問題.
當然,他只是一個執行事務的人,沒有任何管理你們的權責.
包括不入座而出去等,你這時不入座,等個三十秒入座不為過,等個二分鐘入座也不為過.
他當然不能根據你現在不入座而特意指教你什麼事情.
而排除語氣上的不順,他那一句「手冊沒蓋章,沒領到錢就不要說」也可當做是個提醒.
而你當面提醒他,他的報酬是來自於學生的錢,這樣講就夠了.
怎麼會逼問不到他的名字,還要追上去問個夠呢?
現在你說他最後有想要動粗的舉動,是不雅的,不適合這份學校服務的工作,
那麼,請你換個位置想,你是那個 "校工", 雖然一句話答不上來,但是另一邊還有別的
事要忙,你離開那個吵架的場合去忙了,回頭卻看到那個人猛追上來......
你當時的舉動也擺明是特地追上去找他吵架啊,這能說是適合一位碩士生,特別是
站上講台的TA,的舉動嗎?
而他站在自我防衛的立場,當然是舉起拳頭,想說你跟上來找碴究竟想幹什麼.
你要說他多錯,你的錯是一樣啊!
你說他舉起拳頭的舉動不適合,但你窮追也是一樣水準的舉動.
你認為他沒資格把你當高中生管,同時,你應該反省,你認為他的薪水來自於學生,
是否代表在意見歧異的時候,你有資格用這種社會角色 "壓著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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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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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auhh 來自: 59.112.228.237 (11/0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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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補充我如何思慮吧:
1.行政人員做了三件事:告知不入座沒蓋章不管,閉嘴不回應,做出肢體動作.
第三件是錯的. 但做出肢體動作是出自對方的咄咄逼人的刺激,帶有防衛意味.
2.碩士生做了三件事:決定等一下才入座,聲明學生的權利,氣急而追問不止.
第三件是錯的. 而第三件是碩士生自己的主動作為,帶有攻擊意味,也引發行政人員
做出第三件事做防衛.
所以,我覺得,碩士生在第二件事之後已經佔上風了,再做第三件事很顯然是去找碴了.
找碴還不夠,後來還上網寫這段故事,繼續數落對方,把對方的第一件事和第二件事
都認定為錯的. 這合理嗎?
你肚爛不過癮,就把對方什麼都說成錯的,說一開始語氣也錯,避開爭執也錯,當然,
最後被逼到想要動手的舉動也錯. 甚至還隱含了會場管理保留一排座位不能坐之事
也是錯!???
本來不是錯的,全都變成錯了.
這叫得理不饒人,這叫得人便宜還賣乖.
※ 編輯: yauhh 來自: 59.112.228.237 (11/04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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