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延畢的規定
※ 引述《sunhear (someone special)》之銘言:
: 我想請問大家一下
: 例如說我的系所規定如果7/31尚未提出口試
: 就要以下學期畢業論 等於延畢
: 不過我的東西已經完成50%了 只剩TEM還沒拍
: 如果趕出來了花一個月應該可以把論文寫好
: 但是我擔心TEM趕不出來
: 那我本身又有考上預官第二梯次
: 所以說是不是可以延畢但在九月那時候提出口試申請?
: 是不是不是延畢只是多繳一筆註冊費啊?
: 謝謝大家解惑 @@
我本身是112的學生
在研三上的時候也有遇過這個問題...(我讀三年...Orz)
那時候打電話去學校問是說
好像是開學那個禮拜以及第二個禮拜舉辦口試且通過的話
就可以退全額的學雜費
然後一兩個月內舉辦口試通過的話,可以退1/3之類的
所以你的情況應該是可以允許的 9月開學先口試,過了可以退費+去當預官
不過實際的退費情況,還是得問問看你們學校的作業規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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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只是想賺P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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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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