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延畢的規定

看板Master_D作者 (安格斯林)時間16年前 (2008/07/01 14:36),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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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nhear (someone special)》之銘言: : 我想請問大家一下 : 例如說我的系所規定如果7/31尚未提出口試 : 就要以下學期畢業論 等於延畢 : 不過我的東西已經完成50%了 只剩TEM還沒拍 : 如果趕出來了花一個月應該可以把論文寫好 : 但是我擔心TEM趕不出來 : 那我本身又有考上預官第二梯次 : 所以說是不是可以延畢但在九月那時候提出口試申請? : 是不是不是延畢只是多繳一筆註冊費啊? : 謝謝大家解惑 @@ 我本身是112的學生 在研三上的時候也有遇過這個問題...(我讀三年...Orz) 那時候打電話去學校問是說 好像是開學那個禮拜以及第二個禮拜舉辦口試且通過的話 就可以退全額的學雜費 然後一兩個月內舉辦口試通過的話,可以退1/3之類的 所以你的情況應該是可以允許的 9月開學先口試,過了可以退費+去當預官 不過實際的退費情況,還是得問問看你們學校的作業規定囉 -- 其實我只是想賺P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6.228

07/01 14:42, , 1F
謝謝你 你要P幣我可以送你 送1000好了^^
07/01 14:42, 1F

07/01 15:09, , 2F
其實這種事情去問系辦比較準吧@@ 每個學校規定不同
07/01 15:09, 2F

07/01 17:55, , 3F
一樓的大大 您包的太大禮了...Orz 我只是想賺P幣 XD
07/01 17:55, 3F

10/05 16:12, , 4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10/05 16:12,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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