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意識形態 Ideology

看板Marxism作者 (皮皮虫)時間20年前 (2004/02/01 23:5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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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形態 Ideology “意識形態”此一概念通常追溯到歐洲啟蒙時代,尤其是崔西(Destutt de Tracy),此人 被認為是首先在出版物中使用這個語詞者。當然,培根提出的“偶像”(idola) 意指“知 識的障礙”,可視為這一觀念的較早形式。這一個概念在十八世紀與下列事件的發展有關: 法國百科全書派學者(Encyclopedist)以新世俗 (指破除迷信或宗教的神秘世界) 科學真 理為名,與所有形式之宗教及其他傳統思想鬥爭。雖然意識形態一詞乃是源于近代歐洲,但 是此概念其實起源甚早。例如,西元第五世紀的希臘,便出現類似“古代人與現代人”( the Ancients and the Moderns)相互鬥爭的情形,後者(現代人)的代表人物,即科學與 文明的擁護者,攻擊舊有的傳統與宗教,在某些時候甚至試圖以科學的方式解釋古代宗教信 仰的起源。 意識形態此概念的運用在十九世紀哲學與社會科學體系中達到頂盛。孔德(Comte)認為啟 蒙時代意識庥A家攻擊傳統與形上學時所持之否定論(negativism)具有重建社會秩序的新 功能,而此種功能在新的智識體系(ingterlecture)中應該受到維護(1901)。孔德的思想 中保留給純粹智識活動的東西,在馬克思的思想中則被推廣到社會中所有的心智活動。馬克 思發展出一套思想路線,這毨路線傳承自當時一群對黑格爾思想從事批判的學者 (新黑格爾 學派) ,這些學者被認為是德國的意識形態家,影響尤其巨大的是費爾巴哈(Feurbach)對 黑格爾思想所做之唯物論式的倒轉(materialist inversion)(注:黑格爾為唯心論哲學家 ,費爾巴哈以其架構建立唯物論的解釋);偆此思想路線下,馬克思將以下想法予以理論化 :“社會對其本身所具有之意識乃是一種微妙的自我神秘化(self-mystification)”。費 爾巴哈對于黑格爾思想所做之倒轉在于他試圖彰顯形上學與宗教的物質現世的基礎。著名的 《基督教的本質》(The Essence of Christianity,1957γ一書中,他完成了此一倒轉, 在該書中他將宗教的存在歸結到一般人性(human nature in general)根本上疏離的( estranged)特質。馬克思對費爾巴哈的批評則是,意識形態的所謂物質基礎之歷史性( historicity)、人性本身,如同其意識形態的相關物(ideological correlatives)一般 ,都是歷史的產物。他進而主張,種種疏離(estranged)或異化(alienated)並不僅是心 智上的反映而已,亦是在社會本身的運作與轉型上具有主動角色的諸多人類實踐活動( human practice)的形式。而意識形態的實踐面向則是直接與階級支配的結構相關聯。 馬克思與恩格斯 (1970)則將意識形態的問題從科學與傳統對立的領域,推廣到( generalized)到“真實的”與“神秘化”(mystified)的社會過程相對立的領域,于是遂 將“理論的問題”與“政治控制的問題”連結在同一個架構之內。在此種方式下,觀念系統 的功能與其內容應該受到批判性地檢視。 整個十九世紀與二十世紀初期,意識形態這個概念朝兩個方向逐漸被精致化。一大串的語詞 以類似的方式被使用著,如世界觀(Weltanschaung)、集體表征(collective representation),有時甚至連文化〔這個概念〕,都用來捕捉“社會的整體心智生活”這 個觀念。在盧卡奇(Lukacs)與曼罕(Mannheim)的著作中開啟了一個“知識社會學”的傳 統,此一傳統在本世紀中逐漸發展,其最近的倡導者是哈貝馬斯(Habermas)。此種在德國 社會學“法蘭克福學派”高度呈現的研究途徑(approach),大部分的努力集中在了解所有 形式的社會性知識(Social knowledge) 包括自然科學的意識形態基礎。在法國,塗爾幹 與社會學年鑒(Annee Sociologique)學派對“社會結構”與反映此結構之各種“集體表征 ”(宗教的、智識的以及其他)的組織間關系的分析予以精致化(Durkheim, 1965; Durkheim and Mauss,1963)。他們廣袤的民族學雄心對于法國與荷蘭人類學的發展以及英 國的象征論(symbolists)具有極重要的影響(Turner,1967;Douglas,1975)。而英國 功能論者則著重在探討意識形態(宗教與儀式)維系社會連帶(social solidarity; Radcliffe-Brown),為社會秩序提供一個“規章”(charter;Malinowski)A或防止社會 解體(social disintegration;Gluckman)等之貢獻。 晚近結構馬克思主義者(例如,阿杜塞,Althusser,1971)的著作中,則顯現出一種更為 極端的功能論(functionalism)立場,其中意識形態“機器”(apparatuses)被看成是為 了維系生產模式(mode of production)之統合而存在的工具,此種生產模式藉著生產出適 當的心靈狀態、政治結構以及僅是體系的代理者(agents)之社會化了(socialized)的主 體等,而自行達成其自我維系(self-maintenance)的一個經濟剝削體系。 “唯物論”與“社會決定論”的理論家眼中,“意識形態”通常被預設成“社會的結構”( societal structure)的一個“場域”(locus),相當于思想與認知的模式、價值體系、 宗教信念等等,而其內容則被認為在某個程度上反映了邏輯上先于它而存在的“社會結構” ,或者至少是一個與此結構有關的論述(discourse)。 在“文化決定論”者與宏靋M定論”者間 (他們通常被指稱為“觀念論者”),文化范疇 與價值取向的體系被認為是決定或在某種程度上提供社會行動與組織的基礎。 古典社會科學裡關于意識形態的討論有一種廣泛二元論(dualism)的特征,此種二元論即 在于“觀念/實在”(reality)、“意識形態/實踐”、“唯心論/唯物論”的劃分。然 而此種有系統地將意識形態與觀念、思想與意義加以混合的“心物二元論”晚近已受到批評 。“象征行動理論”(例如,DolginKemnitzer and Schneider, 1977),實踐理論( Boudieu,1977;Giddens,1979),觀念 邏輯理論(theories of ideo-logic)(Auge, 1975)以及“實在之想像建構理論”(theories of the imaginary construction of reality)等皆以不同方式試圖克服社會學與人類學論述中固有的二元論(Berger and Luckmann,1966)。上述這些研究途徑將以下這一認知予以精致化,即“物質實踐”( material praxis)是用“象征”(指人類社會中存在的各種文化符號、儀式而言) 建構起來 的,正如同“意義的結構”乃是“社會實踐”(social practice)的產物。探討權力的象 征,知識的社會功能,文化與階級的關系等之研究工作(Foucault,1977)則集中在“象征 實踐”(symbolic practice^如何組織“物質實在”(material reality)的方式。關于 “范疇系統”(指人類思維的概念結構) 的邏輯及其與“物質實踐”間縱橫錯結的關系是現 代人類學探討的重要領域(Friedman,1974;Barnett and Silverman,1979)。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135.129.99

推 61.216.46.97 02/02, , 1F
這三篇我都有似曾相識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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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07I2ma8 (Marx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