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若遇到歹徒入侵應當如何回應?
※ 引述《maskzero (武心)》之銘言:
: ※ 引述《arjuna (因陀羅的偉大兒子)》之銘言:
: : 恕刪
: 不過與其把性命交由小偷「從輕發落」
: 我寧可在警報器響起後 跟小偷研究一下 是他要自動滾蛋呢
: 還是老子雙手拿真劍 跟他溝通一下
: anyway 動手真的是迫不得已的 尤其在緊急避難行為 或是自我防衛的判例
: 不一定都對自己有利的情況下.....
: 我對台灣司法 法官獨大 一人斷案模式 極缺乏信心
簡易庭才會是一人法官,通常是跟行政訴訟有關的罰鍰,記得是十萬元以下...有點忘了
還有就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有關於人身自由的拘留 停止營業 歇業也會用到簡易庭
,像這種侵入他人住所+偷竊符合刑法S222條 加重竊盜,不可會是簡易庭的一人法官。
: ※ 編輯: maskzero 來自: 61.230.69.148 (04/16 06:32)
: 推 kevin751021:小偷:我只是喝醉進錯門! 法官:嗯,無罪開釋! 04/16 09:18
: 推 SundaeChou:難道老師每天都拐杖鎖睡覺?! 04/16 09:48
: 推 SundaeChou: ^抱著 04/16 09:54
: 推 bandoll:一般審判是合議庭,一人獨大??勿只聽媒體之言 04/16 10:33
: → maskzero:感謝bandoll兄指教 聖智 是老師給你看過的那把劍 擺床頭 04/16 15:09
: 推 freakclaw:推防盜器。 04/16 15:49
: 推 bandoll:分界是在於免於侵害,若賊已退仍追殺已是故意而非防衛 04/16 16:23
: 推 kevin751021:對了,據說臥室不宜擺劍 不過我不信風水@@ 04/16 23:47
: 推 masktrue:還好我擺的是木刀不是劍(づ′▽‵)づ 04/16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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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8 陳金鋒砲轟木佐貫 洋 獲單場MVP 得獎感言
"我也希望季賽的時候也這麼多人來看,不只今天 希望 以後 多多支持,有你們才有我們
,沒有你們 我們也就沒有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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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224.251
推
04/17 04:19, , 1F
04/17 04:1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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