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這普發一萬到底在吵甚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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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看到比較多的討論聚焦在幾個點. 1.特別條例算預算案還是法律案. 如果預算案就會被憲法70條卡住. 如果法律案就不會. 2.超徵. 就超徵的錢跑去哪. 一邊的說法是你這幾年超徵他媽多 錢去哪了. 另一邊是說 超徵的扣掉地方超徵 再扣掉還債. 其實剩的有限. 3.現金還是消費券. 這又變回你被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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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paper. https://reurl.cc/Rk058g. 白話講,行政院本來可以直接編預算,那就會是預算案. 但是實務上為了繞過預算法的限制,行政院會先送特別條例,這是法律. 比如這次的條文明訂. 這些都是需要有法律位格才能生效的條文. 所以這就是不是預算. 依照大法官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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