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累了嗎 看個憲法法庭判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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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這種話題還是實踐出真知,我真的吉過應該有點話語權。. 就以前跟雷大師在皇城吵架,然後一時衝動就吉下去了,吉完之後我做完筆錄覺得好他媽浪費時間。. 後來我總共也就再跑了一次地檢而已就收到不起訴書了,不起訴書我後來當垃圾丟了沒留下來,反正上面大意就是:你網路上身份難以跟現實身份連結,所以公然侮辱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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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我覺得這種能成功. 得利於兩件事情. 1.警察不懂法律. 2.警察只想省事. 會幹我前面推文說的那種事情. 九成九都對流程熟到靠北. 他們知道警察怎樣會去幫他們聯絡對方 讓對方出來. 每次都只要一點錢. 警察也會幫忙說這個和解就好 跑後續很麻煩. 然後就成功了. 我後來想想. 這邊的人應該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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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indowDragon: 解釋是這樣解釋 實際法官用起來又是一回事吧 07/23 00:37. 法官基本上都會遵守大法官的解釋/判決ㄚ. 你只要判出來基本上法官就是跟著判. 只有行政法院法官愛跟大法官唱反調. → yulis: 這樣以後被條子開單可以問候一下他老木發洩情緒了嗎 07/23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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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是不爽警察開罰單或法官判決. 當場問候對方一兩句髒話也不會有事ㄛ@@?. 然後所謂的「反覆、持續」到底是多久ㄚ?. 法官自由心證嗎?. 感覺很籠統捏@@. 姆咪@@. --. https://i.imgur.com/Ab562fF.jpeg. https://i.imgur.com/bKY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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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eMegumin (東雲晶的專屬刻印蟲)》之銘言. 大法官:罵髒話≠公然侮辱. 大法官:. 被罵的人自己搞出來的/被罵的人自願加入戰場. 就要寬容自己被噴. 不然你就不要下場跟別人吵架. 因為跟別人吵架本來就很容易被噴. 怕被噴就滾回去小圈圈取暖. 大法官:. 1.公眾人物被罵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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