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姆咪] 真的覺得你板在助長訟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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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 你為什麼要預設是他在唬爛為前提. 假設他說的是真的. 他有因為想閃對方而偏離原本的行駛路線是事實. 因為離開原路線而摔車也是事實. 這就足夠構成因果關係了吧. 而且有沒有關係也不是你說不算就不算啊. 那就給車禍鑑定. 對啊.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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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後因果關係就沒到訟棍程度阿. 像有個被轉文下半身就沒了. 一直要吉人看個資的我更看不懂==. --. https://i.imgur.com/xtiJrVi.jpg https://i.imgur.com/mL8NkeB.jpg. https://i.imgur.com/XwtmHms.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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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現況就是. 你不當訟棍 也總有一天會遇到訟棍被告. 那不如先告了吧. 而且也沒看到監視器就在討論是不是訟棍. 很沒意義吧==. 我個人的想法是這樣啦. 雲蟲這個只要能讓對方攤上肇責. 基本上對方就倒了. 因為還有肇逃的部分. 而且對方沒財損也沒受傷. 雲蟲就算肇責佔比高也不用賠. 所以肯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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